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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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略) :

根据《 (略) 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 (略) 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117号)和《 (略) 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辽教通〔2023〕344 号)有关要求,我校于2023年5月组织了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和报送工作, (略) 教育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审核,最终确定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

1、立项名单

我校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2、经费资助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分两次下拨,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停止其继续使用资助经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材料费等必要开支,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由指导教师监管。依托项目发表论文必须学生为第一作者且标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编号)”资助,发表论文须与项目相关。依托项目申请的专利必须学生为第一申请人且标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3、项目实施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预计在2023年12月组织中期检查,2024年4月、10月组织两次结题验收。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请各位指导教师认真指导项目团队,各项目组要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 (略) 级和国家级的各项目组,多积累项目研究成果,积极报名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四星级赛事)。

4、其他

未尽事宜可与 (略) 崔姝老师联系。联系电话:*。(项目相关信息以学校公布为准)

(略)

2023.9.5



(略) :

根据《 (略) 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 (略) 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117号)和《 (略) 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辽教通〔2023〕344 号)有关要求,我校于2023年5月组织了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和报送工作, (略) 教育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审核,最终确定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

1、立项名单

我校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2、经费资助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分两次下拨,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停止其继续使用资助经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材料费等必要开支,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由指导教师监管。依托项目发表论文必须学生为第一作者且标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编号)”资助,发表论文须与项目相关。依托项目申请的专利必须学生为第一申请人且标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3、项目实施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预计在2023年12月组织中期检查,2024年4月、10月组织两次结题验收。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请各位指导教师认真指导项目团队,各项目组要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 (略) 级和国家级的各项目组,多积累项目研究成果,积极报名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四星级赛事)。

4、其他

未尽事宜可与 (略) 崔姝老师联系。联系电话:*。(项目相关信息以学校公布为准)

(略)

2023.9.5



(略) :

根据《 (略) 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 (略) 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117号)和《 (略) 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辽教通〔2023〕344 号)有关要求,我校于2023年5月组织了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和报送工作, (略) 教育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审核,最终确定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

1、立项名单

我校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2、经费资助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分两次下拨,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停止其继续使用资助经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材料费等必要开支,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由指导教师监管。依托项目发表论文必须学生为第一作者且标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编号)”资助,发表论文须与项目相关。依托项目申请的专利必须学生为第一申请人且标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3、项目实施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预计在2023年12月组织中期检查,2024年4月、10月组织两次结题验收。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请各位指导教师认真指导项目团队,各项目组要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 (略) 级和国家级的各项目组,多积累项目研究成果,积极报名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四星级赛事)。

4、其他

未尽事宜可与 (略) 崔姝老师联系。联系电话:*。(项目相关信息以学校公布为准)

(略)

2023.9.5



(略) :

根据《 (略) 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 (略) 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117号)和《 (略) 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辽教通〔2023〕344 号)有关要求,我校于2023年5月组织了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和报送工作, (略) 教育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审核,最终确定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

1、立项名单

我校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2、经费资助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分两次下拨,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停止其继续使用资助经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材料费等必要开支,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由指导教师监管。依托项目发表论文必须学生为第一作者且标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编号)”资助,发表论文须与项目相关。依托项目申请的专利必须学生为第一申请人且标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3、项目实施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预计在2023年12月组织中期检查,2024年4月、10月组织两次结题验收。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请各位指导教师认真指导项目团队,各项目组要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 (略) 级和国家级的各项目组,多积累项目研究成果,积极报名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四星级赛事)。

4、其他

未尽事宜可与 (略) 崔姝老师联系。联系电话:*。(项目相关信息以学校公布为准)

(略)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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