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标段(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标段(二次)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cn) 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1.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497号
1.3.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3-42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全新产品;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 天内完成供货;
2.6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7 采购控制价:*.5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或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需提供近期相关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响应人所在地税务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税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要求, 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 进行查询并做在投标文件中;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报名须知:
5.1 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5.2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5.3 方 式 :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商 丘 市 ) http://**)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场网 上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
5.4 售价:0 元
备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供 应商签到、响应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供应商应根据交易中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执行,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 (略) 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 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 传位置。市场主 (略) 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 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投标 人应根据交易中心 2020 年 1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取消投标报名环节等业务流程的公告”, (略) 市有关政策要求, 交易中心评标评审系统中 (略)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联合惩戒 系统,联合惩戒系统中信息与信用中国信息同步。资格审核小组和评标评审专家 (略) 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信用联合惩戒系统对投标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情况以当时查询结果为准。供 应商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详情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2021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V6.6.0)的通知”并下载安装商丘电子投标人工具箱 2021-11-30 (V6.6.0)。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00 分
6.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第八开标席。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解密及截止时间:2023 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 2023年10月10日11时00 分
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本招标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 需要再到现场,操作说明及注意事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上线 试运行”下载。
八、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孔先生
地 址: (略) 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西段
电 话: 037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纬五路39号金岸大厦5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2023年 9 月 18日
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标段(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标段(二次)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cn) 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1.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497号
1.3.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3-42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全新产品;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 天内完成供货;
2.6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7 采购控制价:*.5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或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需提供近期相关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响应人所在地税务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税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要求, 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 进行查询并做在投标文件中;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报名须知:
5.1 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5.2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5.3 方 式 :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商 丘 市 ) http://**)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场网 上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
5.4 售价:0 元
备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供 应商签到、响应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供应商应根据交易中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执行,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 (略) 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 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 传位置。市场主 (略) 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 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投标 人应根据交易中心 2020 年 1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取消投标报名环节等业务流程的公告”, (略) 市有关政策要求, 交易中心评标评审系统中 (略)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联合惩戒 系统,联合惩戒系统中信息与信用中国信息同步。资格审核小组和评标评审专家 (略) 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信用联合惩戒系统对投标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情况以当时查询结果为准。供 应商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详情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2021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V6.6.0)的通知”并下载安装商丘电子投标人工具箱 2021-11-30 (V6.6.0)。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00 分
6.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第八开标席。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解密及截止时间:2023 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 2023年10月10日11时00 分
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本招标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 需要再到现场,操作说明及注意事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上线 试运行”下载。
八、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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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孔先生
地 址: (略) 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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