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境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境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 上海宁信 (略) 受 (略) 宝山 (略) 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委托,对 高境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管理项目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项目名称:高境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管理项目
2、采购编号:NXC2023-200
3、项目预算:49.60 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采购需求。
5、项目地址: 高境镇90个点位(具体位置附后)
6、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1年。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报告(查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网站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图;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9 月 21 日~2023年 9 月 27 日( 9:30-11:30, 13:30-16:30),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07室。
(3)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响应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 290弄12 号607 室。
3、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
1、磋商时间:2023 年 10 月 08 日 14 时00 分。
2、磋商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 号60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略) 宝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采购人: (略) 宝山 (略) 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宝山区殷高西路139号105室
联系人: 赵崇岭
电 话: 021-*
采购代理单位: 上海宁信 (略)
地 址: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 290弄12 号607 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 上海宁信 (略) 受 (略) 宝山 (略) 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委托,对 高境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管理项目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项目名称:高境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管理项目
2、采购编号:NXC2023-200
3、项目预算:49.60 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采购需求。
5、项目地址: 高境镇90个点位(具体位置附后)
6、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1年。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报告(查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网站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图;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9 月 21 日~2023年 9 月 27 日( 9:30-11:30, 13:30-16:30),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07室。
(3)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响应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 290弄12 号607 室。
3、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
1、磋商时间:2023 年 10 月 08 日 14 时00 分。
2、磋商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 号60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略) 宝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采购人: (略) 宝山 (略) 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宝山区殷高西路139号105室
联系人: 赵崇岭
电 话: 021-*
采购代理单位: 上海宁信 (略)
地 址: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 290弄12 号607 室
上海
上海
上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