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新媒体宣传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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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新媒体宣传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税务局2023年新媒体宣传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Z2023-QC0399

2、项目名称: (略) 税务局2023年新媒体宣传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略) 税务局2023年新媒体宣传服务外包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按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采购,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略) 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 (略) 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响应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须按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启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3、方式:

现场获取:供应商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在我司现场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

现场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 首页“下载中心”);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③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④购买磋商文件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或现金支付。

4、售价:人民币6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 (略)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 (略)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国家税 (略) 税务局网站(http://**);

2) (略) 中正招标网(http://**)。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福田区沙嘴路38号税务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 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周小姐,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755-*

(略) (略)

2023年9月21日

项目概况

(略) 税务局2023年新媒体宣传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Z2023-QC0399

2、项目名称: (略) 税务局2023年新媒体宣传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略) 税务局2023年新媒体宣传服务外包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按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采购,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略) 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 (略) 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响应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须按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启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3、方式:

现场获取:供应商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在我司现场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

现场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 首页“下载中心”);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③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④购买磋商文件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或现金支付。

4、售价:人民币6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 (略)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 (略)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国家税 (略) 税务局网站(http://**);

2) (略) 中正招标网(http://**)。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福田区沙嘴路38号税务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 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周小姐,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755-*

(略) (略)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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