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省院机关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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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省院机关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省院机关消防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河南 (略) ( (略) 纬四路13号四楼楼408房间)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HNZB[2023]N0828

2、项目名称: (略) (略) 省院机关消防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备注

1

1

(略) (略) 省院机关消防维保项目

5、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 (略) (略) 所需消防维保服务,共有5栋建筑,消防维保总面积约5.8万平方,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值班室须保证24小时不少于6个工作人员值班。

(2)服务时间:1年。

(3)服务地点: (略) (略) 内。

(5)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6)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公民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备案 http://**,具备消防维保检测资格,拟派项目人员要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2日~2023年09月28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 (略) ( (略) 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4楼408房间)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单位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9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 (略) 四楼418室( (略) 纬四路13号)。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4、逾期提交的、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http://**.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郑汴路134号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张中平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中平

联系方式:0371-*

采 购 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 期: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略) (略) 省院机关消防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河南 (略) ( (略) 纬四路13号四楼楼408房间)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HNZB[2023]N0828

2、项目名称: (略) (略) 省院机关消防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备注

1

1

(略) (略) 省院机关消防维保项目

5、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 (略) (略) 所需消防维保服务,共有5栋建筑,消防维保总面积约5.8万平方,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值班室须保证24小时不少于6个工作人员值班。

(2)服务时间:1年。

(3)服务地点: (略) (略) 内。

(5)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6)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公民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备案 http://**,具备消防维保检测资格,拟派项目人员要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2日~2023年09月28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 (略) ( (略) 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4楼408房间)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单位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9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 (略) 四楼418室( (略) 纬四路13号)。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4、逾期提交的、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http://**.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郑汴路134号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张中平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中平

联系方式:0371-*

采 购 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 期: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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