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招标/资审公告
彭水自治县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彭水自治县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4期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标社会资本方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彭水自治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特许经营合作范围包括: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总投资*万元,涉及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4大关键领域,共计19个子项目。各项目包具体建设运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中标人对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全过程工作以及中标人应承担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具体包括: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过程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
2.5 合作期要求:项目整体建设期为4年,即2023年~2026年,各子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后(或交付使用)的次日起即进入运营期,各子项的运营期均为10年。建设进度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7 其他: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6家,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
招标人: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略) (略) |
地址: | (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靛水新城公安指挥大楼2号楼3楼 | 地址: | (略) 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4层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何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彭水自治县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4期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标社会资本方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彭水自治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特许经营合作范围包括: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总投资*万元,涉及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4大关键领域,共计19个子项目。各项目包具体建设运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中标人对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全过程工作以及中标人应承担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具体包括: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过程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
2.5 合作期要求:项目整体建设期为4年,即2023年~2026年,各子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后(或交付使用)的次日起即进入运营期,各子项的运营期均为10年。建设进度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7 其他: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6家,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
招标人: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略) (略) |
地址: | (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靛水新城公安指挥大楼2号楼3楼 | 地址: | (略) 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4层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何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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