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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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朝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朱佳琳
( (略) 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2181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43,110.00
最高限价(元):1,143,110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取线上评审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 观看评审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4. 竞争性谈判微信二维码
(添加微信时请备注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后五位)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朝阳大街三段56号
联系方式: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 0421-*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佳琳 乌广宇
电 话: 0421-*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朝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朱佳琳
( (略) 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2181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43,110.00
最高限价(元):1,143,110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取线上评审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 观看评审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4. 竞争性谈判微信二维码
(添加微信时请备注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后五位)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朝阳大街三段56号
联系方式: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 0421-*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佳琳 乌广宇
电 话: 0421-*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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