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书楼镇书院社区水上乐园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屏山县书楼镇书院社区水上乐园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屏山县宇客 (略) 拟对屏山县书楼镇书院社区水上乐园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SYK2023-0906。
2.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书楼镇书院社区水上乐园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5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屏山县书楼镇书院社区水上乐园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级以上资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四章)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即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25日网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采购人将磋商文件发送至已报名提供的介绍信上注明的邮箱。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网上办理:供应商网上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按以下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要求,将获取磋商文件资料*@*q.com。发邮件时请在邮件名(主题)或正文处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 (略) xxx项目报名资料)。
2.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号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缴纳凭证;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通过以下帐号缴纳。(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帐户名称:屏山县宇客 (略)
开户银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5
3.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1F宇客文旅)会议室。
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1F宇客文旅)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屏山县宇客 (略)
通讯地址: (略)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屏山县宇客 (略) 拟对屏山县书楼镇书院社区水上乐园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SYK2023-0906。
2.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书楼镇书院社区水上乐园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5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屏山县书楼镇书院社区水上乐园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级以上资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四章)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即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25日网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采购人将磋商文件发送至已报名提供的介绍信上注明的邮箱。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网上办理:供应商网上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按以下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要求,将获取磋商文件资料*@*q.com。发邮件时请在邮件名(主题)或正文处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 (略) xxx项目报名资料)。
2.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号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缴纳凭证;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通过以下帐号缴纳。(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帐户名称:屏山县宇客 (略)
开户银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5
3.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1F宇客文旅)会议室。
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1F宇客文旅)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屏山县宇客 (略)
通讯地址: (略)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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