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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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

DGQ20230050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

来源: 发布时间: **

DGQ20230050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时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企业自行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 (略) (略) 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项目。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线下开标

项目编号:DGQ*

项目名称: (略) (略) 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日

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日17时00分前自助获取文件,逾期则无法获取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系统

方式:网上自助获取文件(详见: http://**点击右下角手册下载,查看对应手册中的获取文件办法)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9时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投标保证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的子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DGQ*-01] (略) (略) 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54340元。

3、本项目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系统”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主动登*、自行查看。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公告自网上发出后,即视为已确认接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文件的事宜,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而产生的全部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热源街5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来源

电 话:0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欣屿

电 话:0459-*

附件(如果出现安全提示重新复制链接后再次访问即可):
项目需求

采购方案

一、项目基本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 (略) (略)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 自筹

(五)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六)采购预算: 49.4元/吨燃煤,全年预计使用燃煤5.5万吨 ,预计费用271.7万元。

(七)最高投标限价: 49.4元/吨燃煤

(八)招标范围: (略) (略) (略) 四套脱硫系统2023年-2024年外委运维。

(九)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十)合同签订: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 5 日内签订合同。

(十一)服务地点/交货(工)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铁东锅炉房、铁西锅炉房、 (略) 锅炉房、春雷锅炉房)

(十二)工期/交货日期(交付使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十三)验收要求: 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验收时间: **日

(十四)质保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

(十五)付款方式: **日前无服务质量问题支付50%,2023年-2024年采暖期结束无服务质量问题支付剩余50%。

(十六)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3 日内为投标有效期。

(十七)投标保证金:预算金额的2%,即 54340 元

(十八)履约保证金:1、中标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由中标方提交给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服务期满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3、如采用转帐汇款方式的采购人开户信息:

户 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大庆分公司华侨支行

账 号:*29

4、成交供应商如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权自行决定本项目顺延或重新招标。

5、履约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退还。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⑵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的。

  1. 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 对于减、免履约保证金的情形,采购人应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庆财采【2023】6号)执行。

(十九)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按照单价报

(二十)是否递交样品

(二十二)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二十三)中标人数量

?确定1人中标

(二十四)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
  1. (略) (略) 供热六公司2023-2024年度脱硫、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脱硫系统采用单碱法NaOH脱硫,预计使用燃煤5.5万吨,药品、人工、维护保养费用49.4元/吨煤。预计总价271.7万元。实际结算价格按照实际使用燃煤吨数*中标单价。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铁西锅炉房、铁东锅炉房、3#院锅炉房、春雷锅炉房)。

    三、其他技术参数

    1、锅炉技术参数(仅作为投标单位参考):

    锅炉型式:单炉膛,自然循环燃煤锅炉

    炉排型式:横梁式链条,面积11.8m3

    额定供热量:14MW

    额定出水压力:1.0MPa

    额定出口温度:115℃

    额定进口温度:70℃

    受热面积233.6㎡

    2、指标要求:

    2. (略) 锅炉房、春雷锅炉房:烟尘<50mg/Nm3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00mg/Nm3 ,(标准,干基,9%氧气)的要 求。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0mg/Nm3 ,(标准,干基,9% 氧气)的要求。

    2.2铁东锅炉房、铁西锅炉房、:烟尘<80mg/Nm3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400mg/Nm3 ,(标准,干基,9%氧气)的要 求。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00mg/Nm3 ,(标准,干基,9% 氧气)的要求。

    2.3合同采 (略) 控源,在线监测系统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运行维护,上述指标以在线监测数据和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为准。

    2.4 成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调整排放指标。

    即采购单位要求 SO2 排放浓度不允许超过排放规定指标。成交单位必须按照要求执行。

    2.5 因成交单位运行中,排放指标不达标所造成的环保罚款,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在运行中环保设备及系统损坏的维修费(含配件)、损失费用及环保处罚,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2.6安全文明生产,必须执行采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7 人员的各项保险,必须按照《劳动法》执行。

    2.8停炉后必须按照有关原设计单位提供的运行、保养、维修规程进行检修,并经使用单位和质保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场,否则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系统及设备损坏费用。

    3、燃料要求:煤质工业分析(该数据只做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投标人须到招标单位自行取样化验,因煤质变化 所造成成交单位的运行成本增减,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风险。)

    4、投标单位工作范围:

    脱硫系统:从引风机出口烟道至烟囱入口(含脱硫塔内所有设备设施及所有进出口烟道),所有设备设施(在线监测系统除外)运行、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脱硫系统的运行、巡视检查、保养及设备划分范围内的保洁、清冰雪工作。设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人员劳务费用等与劳动有关系的费用、承担设备维修及所需的备件等相关费用,设备日常保养的材料、停炉后的检修、运行 期间的备品备件,运行期间的喷淋头、叶轮、机封、阀门等易损件更换费用,提供单碱法脱硫的技术服务、承担药品的采购及相关的机械运输费用、承担设备运行期间与停止运行后产生的污水、污泥、废弃物、沉积物等无害化处理责任、承担突发故障的处理责任。保证运行时烟气达标排放,满足国家最新的环保规定与要求。承担停炉后脱硫系统的设备检修保养工作。

    四、 技术要求

    1、总的要求

    (1)本脱硫装置运行、维护项目招标文件适用于采购单位脱硫。本技术规范提出对脱硫系统内所有装置运行、维护保养要求。

    (2)本需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门槛值),招标文件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单位应提供符合本项目需求必须满足国家关于脱硫装置运行、日常维护项目的安全、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

    (3)投标单位对本脱硫装置运行负有全责。即使获得采购单位认可,亦不能解除投标单位在本项目下的责任和义务。

    (4)接受采购单位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环保各项管理考核制度。

    (5)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一个供暖期内不得随意变动。

    (6)建议投标单位在投标前期对热源的环保设施进行现场勘查,对热源的环保设施现状做详细的了解,如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说明已对热源的环保设施表示认同,成交后不允许对设备设施提出任何异议。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要求与所列的标准或与投标单位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均按较高标准执行。从签订合同之后至投标单位开始执行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采购单位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合同价格不变。

    2、脱硫装置运行、巡视、检查、保养技术要求(均不限于以下要求)

    2.1 各项工作要遵守国家和脱硫装置运行、巡视、检查、保养项目招标文件有关章节所列的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基数标准、规范、规程和采购单位相关的规范、规定。当采购单位有关运行、日常维护项目规范、规定的要求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以较高的要求为准。采购单位的任何认可,不解除投标单位对采购单位脱硫装置运行、日常维护项目安全、环保、技术先进、质量和经济指标、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仪表的冬季冻害必须及时处理,以免造成设备损坏、DCS系统机柜内卡件、室内机配电 室室内的灰尘定期清理,室内窗户严禁打开,要保证室内温度满足控制系统要求,PH值按运行要求应最多不超过一周就要进行测试液浓度,以免造成数据不准确。液位、浆液浓度等值都需要定期测试,投标单位应将测试时间要求写入运行日志。

    2.2 脱硫装置运行、日常维护项目的安保措施合理。

    2.3 根据脱硫系统运行、日常维护项目地所处环境,应使得脱硫装置运行、日常维护项目与环境和谐,做好节能、水土保持、绿化、环保、防洪、排水、保洁、清冰雪等措施。

    2.4 停炉后,脱硫系统中的废弃物与沉积物需投标单位

    自行清理并无害化处理。

    2.5 环保设施脱硫发生故障或堵塞时立即组织人员排除故障或清理堵塞,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停运环保设施排除故障或清理期间,由运维单位负责沟通报告主管环保局,产生的损失由运维单位承担,如因此发生停止上传数据,停运时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数据传输率,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运维单位承担。

    2.6 要求成交单位根据各热源的实际状况,配备充足的易损备件及充足的抢修人员,确保突发故障能够及时解决处理,因热源无旁路烟道,必须保证系统突发故障抢修处理时限满足设备安全及采购方合理安排的停炉时间,超过时限或因此造成设施损坏,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运维单位承担,采购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2.7 因采购方原因造成停炉,成交单位应在停炉期间全面保养环保设施,确保随时启动运行。

    2.8 因成交单位原因,在环保设施脱硫运维期间造成污染物排放浓度达不到指标要求,被环保部门处罚等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3、人员要求

    3.1 脱硫所有设备的运行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热源厂生产运行相关程序及规章制度。

    3.2 设备、物资、材料等的管理需配备专人管理。

    3.3 材料的采购与运输、装卸、搬运、保管均由投标单位负责。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制定的消除质量通病的措施,提交包括规程、操作手册、安全手册、技术经济指标、文明生产、反事故措施、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资料。

    3.4 采购单位最大限度向投标单位提供有关设备维护的技术文件、标准、图纸、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投标单位需要复制时,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不能在未得到采购单位批准的情况下,允许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

    3.5 合同到期后,投标单位应将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采购单位。

    3.6 投标单位需建立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设备台账准确,档案资料齐全,并由采购单位审核。

    3.7 每月开展设备运行技术分析与总结工作,并报采购单位审核。

    3.8 设备材料的保管保养

    投标单位负责运行维护期间所有脱硫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的保管及保养工作。

    3.9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移交备品备件和专业工具由投标单位负责购买。

    3.10 附属产物的处理

    脱硫产生结晶和附属其他产物由投标单位负责清理。

    3.11 脱硫系统运行期间的消耗材料全部由投标单位负责采购。

    3.12 脱硫产生的废水须按照环保部门及脱硫系统要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可循环利用,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投标供应商报价时自行考虑。

    3.13 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废水坚决不允许排放,如发现成交单位私自排放,采购单位有权扣除 1 万至 10 万元的违约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4、其他要求:

    4.1 投标单位在运维期间的所有非常规操作必须 (略) 相关人员,得到相关人员的允许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允许私自改动脱硫系统的参数值。

    4.2 投标单位在运维期间所订购的脱硫药品数量数统计上报到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如因锅炉停运或事故造成的原材料无法使用,其材料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负责已订购但未到厂的药品费用。

    4.3 采购单位不提供脱硫运维副产物临时存放地,要求及时清理要求按政府相关部门规范存放或处置,如因运输、存放、处置不符合规范被处罚,由成交运维单位自行承担,给热源厂区环保及对周边建筑物造成影响的,由成交运维单位赔偿 。

    4.4 废水排放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因此造成的影响或处罚等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4.5 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完全认可招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脱硫系统运维合同》采购合同及附件的各项内容。

    4.6 其他事宜执行《脱硫系统运维合同》采购合同各项条款。

    4.7 要求脱硫废水能够循环利用,产生的废水就近处理,如成交供应商运出处理时私自倾倒,采购单位发现一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两次以上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负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8投标单位要有技术运维队*。

    其他告知项:

    (一)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告知:1、如本项目为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并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3、本项目免收政府采购文件费用。4、供应商在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失信记录的情况下,可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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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Q20230050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时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企业自行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 (略) (略) 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项目。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线下开标

项目编号:DGQ*

项目名称: (略) (略) 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日

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日17时00分前自助获取文件,逾期则无法获取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系统

方式:网上自助获取文件(详见: http://**点击右下角手册下载,查看对应手册中的获取文件办法)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9时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投标保证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的子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DGQ*-01] (略) (略) 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54340元。

3、本项目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系统”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主动登*、自行查看。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公告自网上发出后,即视为已确认接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文件的事宜,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而产生的全部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热源街5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来源

电 话:0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欣屿

电 话: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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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

采购方案

一、项目基本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供热六公司脱硫外委运维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 (略) (略)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 自筹

(五)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六)采购预算: 49.4元/吨燃煤,全年预计使用燃煤5.5万吨 ,预计费用271.7万元。

(七)最高投标限价: 49.4元/吨燃煤

(八)招标范围: (略) (略) (略) 四套脱硫系统2023年-2024年外委运维。

(九)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十)合同签订: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 5 日内签订合同。

(十一)服务地点/交货(工)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铁东锅炉房、铁西锅炉房、 (略) 锅炉房、春雷锅炉房)

(十二)工期/交货日期(交付使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十三)验收要求: 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验收时间: **日

(十四)质保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

(十五)付款方式: **日前无服务质量问题支付50%,2023年-2024年采暖期结束无服务质量问题支付剩余50%。

(十六)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3 日内为投标有效期。

(十七)投标保证金:预算金额的2%,即 54340 元

(十八)履约保证金:1、中标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由中标方提交给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服务期满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3、如采用转帐汇款方式的采购人开户信息:

户 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大庆分公司华侨支行

账 号:*29

4、成交供应商如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权自行决定本项目顺延或重新招标。

5、履约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退还。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⑵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的。

  1. 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 对于减、免履约保证金的情形,采购人应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庆财采【2023】6号)执行。

(十九)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按照单价报

(二十)是否递交样品

(二十二)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二十三)中标人数量

?确定1人中标

(二十四)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
  1. (略) (略) 供热六公司2023-2024年度脱硫、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脱硫系统采用单碱法NaOH脱硫,预计使用燃煤5.5万吨,药品、人工、维护保养费用49.4元/吨煤。预计总价271.7万元。实际结算价格按照实际使用燃煤吨数*中标单价。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铁西锅炉房、铁东锅炉房、3#院锅炉房、春雷锅炉房)。

    三、其他技术参数

    1、锅炉技术参数(仅作为投标单位参考):

    锅炉型式:单炉膛,自然循环燃煤锅炉

    炉排型式:横梁式链条,面积11.8m3

    额定供热量:14MW

    额定出水压力:1.0MPa

    额定出口温度:115℃

    额定进口温度:70℃

    受热面积233.6㎡

    2、指标要求:

    2. (略) 锅炉房、春雷锅炉房:烟尘<50mg/Nm3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00mg/Nm3 ,(标准,干基,9%氧气)的要 求。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0mg/Nm3 ,(标准,干基,9% 氧气)的要求。

    2.2铁东锅炉房、铁西锅炉房、:烟尘<80mg/Nm3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400mg/Nm3 ,(标准,干基,9%氧气)的要 求。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00mg/Nm3 ,(标准,干基,9% 氧气)的要求。

    2.3合同采 (略) 控源,在线监测系统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运行维护,上述指标以在线监测数据和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为准。

    2.4 成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调整排放指标。

    即采购单位要求 SO2 排放浓度不允许超过排放规定指标。成交单位必须按照要求执行。

    2.5 因成交单位运行中,排放指标不达标所造成的环保罚款,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在运行中环保设备及系统损坏的维修费(含配件)、损失费用及环保处罚,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2.6安全文明生产,必须执行采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7 人员的各项保险,必须按照《劳动法》执行。

    2.8停炉后必须按照有关原设计单位提供的运行、保养、维修规程进行检修,并经使用单位和质保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场,否则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系统及设备损坏费用。

    3、燃料要求:煤质工业分析(该数据只做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投标人须到招标单位自行取样化验,因煤质变化 所造成成交单位的运行成本增减,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风险。)

    4、投标单位工作范围:

    脱硫系统:从引风机出口烟道至烟囱入口(含脱硫塔内所有设备设施及所有进出口烟道),所有设备设施(在线监测系统除外)运行、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脱硫系统的运行、巡视检查、保养及设备划分范围内的保洁、清冰雪工作。设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人员劳务费用等与劳动有关系的费用、承担设备维修及所需的备件等相关费用,设备日常保养的材料、停炉后的检修、运行 期间的备品备件,运行期间的喷淋头、叶轮、机封、阀门等易损件更换费用,提供单碱法脱硫的技术服务、承担药品的采购及相关的机械运输费用、承担设备运行期间与停止运行后产生的污水、污泥、废弃物、沉积物等无害化处理责任、承担突发故障的处理责任。保证运行时烟气达标排放,满足国家最新的环保规定与要求。承担停炉后脱硫系统的设备检修保养工作。

    四、 技术要求

    1、总的要求

    (1)本脱硫装置运行、维护项目招标文件适用于采购单位脱硫。本技术规范提出对脱硫系统内所有装置运行、维护保养要求。

    (2)本需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门槛值),招标文件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单位应提供符合本项目需求必须满足国家关于脱硫装置运行、日常维护项目的安全、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

    (3)投标单位对本脱硫装置运行负有全责。即使获得采购单位认可,亦不能解除投标单位在本项目下的责任和义务。

    (4)接受采购单位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环保各项管理考核制度。

    (5)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一个供暖期内不得随意变动。

    (6)建议投标单位在投标前期对热源的环保设施进行现场勘查,对热源的环保设施现状做详细的了解,如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说明已对热源的环保设施表示认同,成交后不允许对设备设施提出任何异议。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要求与所列的标准或与投标单位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均按较高标准执行。从签订合同之后至投标单位开始执行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采购单位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合同价格不变。

    2、脱硫装置运行、巡视、检查、保养技术要求(均不限于以下要求)

    2.1 各项工作要遵守国家和脱硫装置运行、巡视、检查、保养项目招标文件有关章节所列的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基数标准、规范、规程和采购单位相关的规范、规定。当采购单位有关运行、日常维护项目规范、规定的要求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以较高的要求为准。采购单位的任何认可,不解除投标单位对采购单位脱硫装置运行、日常维护项目安全、环保、技术先进、质量和经济指标、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仪表的冬季冻害必须及时处理,以免造成设备损坏、DCS系统机柜内卡件、室内机配电 室室内的灰尘定期清理,室内窗户严禁打开,要保证室内温度满足控制系统要求,PH值按运行要求应最多不超过一周就要进行测试液浓度,以免造成数据不准确。液位、浆液浓度等值都需要定期测试,投标单位应将测试时间要求写入运行日志。

    2.2 脱硫装置运行、日常维护项目的安保措施合理。

    2.3 根据脱硫系统运行、日常维护项目地所处环境,应使得脱硫装置运行、日常维护项目与环境和谐,做好节能、水土保持、绿化、环保、防洪、排水、保洁、清冰雪等措施。

    2.4 停炉后,脱硫系统中的废弃物与沉积物需投标单位

    自行清理并无害化处理。

    2.5 环保设施脱硫发生故障或堵塞时立即组织人员排除故障或清理堵塞,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停运环保设施排除故障或清理期间,由运维单位负责沟通报告主管环保局,产生的损失由运维单位承担,如因此发生停止上传数据,停运时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数据传输率,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运维单位承担。

    2.6 要求成交单位根据各热源的实际状况,配备充足的易损备件及充足的抢修人员,确保突发故障能够及时解决处理,因热源无旁路烟道,必须保证系统突发故障抢修处理时限满足设备安全及采购方合理安排的停炉时间,超过时限或因此造成设施损坏,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运维单位承担,采购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2.7 因采购方原因造成停炉,成交单位应在停炉期间全面保养环保设施,确保随时启动运行。

    2.8 因成交单位原因,在环保设施脱硫运维期间造成污染物排放浓度达不到指标要求,被环保部门处罚等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3、人员要求

    3.1 脱硫所有设备的运行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热源厂生产运行相关程序及规章制度。

    3.2 设备、物资、材料等的管理需配备专人管理。

    3.3 材料的采购与运输、装卸、搬运、保管均由投标单位负责。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制定的消除质量通病的措施,提交包括规程、操作手册、安全手册、技术经济指标、文明生产、反事故措施、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资料。

    3.4 采购单位最大限度向投标单位提供有关设备维护的技术文件、标准、图纸、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投标单位需要复制时,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不能在未得到采购单位批准的情况下,允许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

    3.5 合同到期后,投标单位应将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采购单位。

    3.6 投标单位需建立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设备台账准确,档案资料齐全,并由采购单位审核。

    3.7 每月开展设备运行技术分析与总结工作,并报采购单位审核。

    3.8 设备材料的保管保养

    投标单位负责运行维护期间所有脱硫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的保管及保养工作。

    3.9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移交备品备件和专业工具由投标单位负责购买。

    3.10 附属产物的处理

    脱硫产生结晶和附属其他产物由投标单位负责清理。

    3.11 脱硫系统运行期间的消耗材料全部由投标单位负责采购。

    3.12 脱硫产生的废水须按照环保部门及脱硫系统要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可循环利用,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投标供应商报价时自行考虑。

    3.13 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废水坚决不允许排放,如发现成交单位私自排放,采购单位有权扣除 1 万至 10 万元的违约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4、其他要求:

    4.1 投标单位在运维期间的所有非常规操作必须 (略) 相关人员,得到相关人员的允许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允许私自改动脱硫系统的参数值。

    4.2 投标单位在运维期间所订购的脱硫药品数量数统计上报到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如因锅炉停运或事故造成的原材料无法使用,其材料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负责已订购但未到厂的药品费用。

    4.3 采购单位不提供脱硫运维副产物临时存放地,要求及时清理要求按政府相关部门规范存放或处置,如因运输、存放、处置不符合规范被处罚,由成交运维单位自行承担,给热源厂区环保及对周边建筑物造成影响的,由成交运维单位赔偿 。

    4.4 废水排放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因此造成的影响或处罚等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4.5 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完全认可招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脱硫系统运维合同》采购合同及附件的各项内容。

    4.6 其他事宜执行《脱硫系统运维合同》采购合同各项条款。

    4.7 要求脱硫废水能够循环利用,产生的废水就近处理,如成交供应商运出处理时私自倾倒,采购单位发现一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两次以上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负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8投标单位要有技术运维队*。

    其他告知项:

    (一)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告知:1、如本项目为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并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3、本项目免收政府采购文件费用。4、供应商在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失信记录的情况下,可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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