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 招标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

1.2. 项目编号:。

1.3. 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和材料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00元,具体材料清单及内容如下: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DN50-DN150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含检定费)

1

2

DN100-DN300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含检定费)

1

3

DN200-DN1200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

4

注:本项目招标包括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及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的生产前准备、设计、生产、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转运、保护、装卸、现场安装、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等。投标人需对紧急供货、运输、批量供货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

1.4. 合同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部设备60天内到货、到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装配、调试及送检。

1.5. 项目类别:货物类。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内容:本项目范围为DN50-DN150水表检定装置,DN100-DN300水表检定装置,DN200-DN1200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

1.8.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为DN50-DN150水表检定装置,DN100-DN300水表检定装置,DN200-DN1200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

1.11. 交货地点: (略) (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是主要投标货物(水表检定装置)的制造商或是主要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主要投标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1.提供投标人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扫描件;

2.提供投标人厂房内外部相片、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2.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口径为DN50或以上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的供货业绩。

注:

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和对应的有效发票,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口径为DN50或以上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的供货内容、供货数量、用户名称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项目业绩时间的界定:

1)2020年1月1日以后(含2020年1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同;

2)2020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供货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过2020年1月1日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2.6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2.7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1)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2)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

查询网址http://**->黑名单)。

(3)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3.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1日9时00分。

3.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2.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注册指引详见网址:http://**_VIDEO)。

3.2.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2.3系统咨询地点:广 (略) ( (略) 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平台联系人:何工,*。系统操作可以致电咨询:020-*-8309。

3.2.4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5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50000.00元(人民币*万元整)。

(2) 投标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 (略)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

(3) 投标人如采用提交银行投标保函、担保保函或提交投标保证保险,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 (略) ( (略) 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1室。)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当满足初步评审(形式评审或资格评审或响应性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3当本次招标失败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4其他说明

4.4.1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4.4.2中标人将与招标人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5.投标人注意事项

5.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5.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7225、020-*)。

5.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3年9月26日00:00时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1.1.。

7.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9:00。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室地址:广 (略) ( (略) 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1室。

8.招标文件的异议

8.1关于异议、投诉的参考格式详见《货物和服务采购异议与投诉的格式》。

8.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略)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

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 (略) 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

9.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0.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

E-mail:*@*26.comm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期: 2023年9月21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20年月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20年月日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 招标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

1.2. 项目编号:。

1.3. 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和材料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00元,具体材料清单及内容如下: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DN50-DN150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含检定费)

1

2

DN100-DN300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含检定费)

1

3

DN200-DN1200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

4

注:本项目招标包括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及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的生产前准备、设计、生产、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转运、保护、装卸、现场安装、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等。投标人需对紧急供货、运输、批量供货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

1.4. 合同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部设备60天内到货、到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装配、调试及送检。

1.5. 项目类别:货物类。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内容:本项目范围为DN50-DN150水表检定装置,DN100-DN300水表检定装置,DN200-DN1200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

1.8.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为DN50-DN150水表检定装置,DN100-DN300水表检定装置,DN200-DN1200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

1.11. 交货地点: (略) (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是主要投标货物(水表检定装置)的制造商或是主要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主要投标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1.提供投标人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扫描件;

2.提供投标人厂房内外部相片、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2.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口径为DN50或以上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的供货业绩。

注:

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和对应的有效发票,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口径为DN50或以上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的供货内容、供货数量、用户名称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项目业绩时间的界定:

1)2020年1月1日以后(含2020年1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同;

2)2020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供货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过2020年1月1日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2.6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2.7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1)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2)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

查询网址http://**->黑名单)。

(3)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3.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1日9时00分。

3.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2.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注册指引详见网址:http://**_VIDEO)。

3.2.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2.3系统咨询地点:广 (略) ( (略) 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平台联系人:何工,*。系统操作可以致电咨询:020-*-8309。

3.2.4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5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50000.00元(人民币*万元整)。

(2) 投标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 (略)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

(3) 投标人如采用提交银行投标保函、担保保函或提交投标保证保险,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 (略) ( (略) 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1室。)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当满足初步评审(形式评审或资格评审或响应性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3当本次招标失败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4其他说明

4.4.1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4.4.2中标人将与招标人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5.投标人注意事项

5.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5.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7225、020-*)。

5.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3年9月26日00:00时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1.1.。

7.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9:00。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室地址:广 (略) ( (略) 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1室。

8.招标文件的异议

8.1关于异议、投诉的参考格式详见《货物和服务采购异议与投诉的格式》。

8.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略)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

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 (略) 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

9.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0.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

E-mail:*@*26.comm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期: 2023年9月21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20年月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20年月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