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环保验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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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环保验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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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西院区环保验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资格或具有CMA检测资质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医疗机构环保竣工验收咨询类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若无法体现合同内容的需另附有效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以上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现就根据环保监测 (略) 西区“环保验收咨询服务项目”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投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琅琊古道119号,占地面积9319.2平方。该院 (略) (略) 西区, (略) 直医疗卫生资源, (略) (略) (略) (略) 于2015年8月份合并,组 (略) (略) ,该院区 (略) (略) 西区。污水处理站于2015年改造并投入使用,后院区搬迁调整停诊, (略) 业务需求重新启用西区。

(二)服务内容:

依据《 (略) (略) 西院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项目进行报告编制、申报、审批、污染源监测、专家评审及会务、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等全部验收相关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助采购人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保竣工验收意见。

(三)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熟悉环保竣工验收的相关程序,根据国家环保竣工验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编制该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并接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在监测报告完成的基础上30天内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审批。

三、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1.质保期:(本项目不适用)

2.付款方式:报告编制完成后支付合同价50%,验收合格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四、最高限价:50000元

1.报价包含前述服务内容、要求、专家评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个报价及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六、投标要求:

1、本项目各投标单位需响应招标范围及内容。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标书递送或 (略) 一院招标办。地址: (略) 醉翁西路369号, (略) (略) 南区行政部五楼西招标办。

4、实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直接做流标处理(已二次挂网的项目可以直接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满三家及以上,且提交投标文件,但是初步评审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的,根据评标小组的意见可以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也可直接做流标处理。流标的项目,招标人依法重新挂网公开招标。

咨询电话:0550-* (招标办)

0550-* (基建办)

监督电话:0550-* (监审科)

2023年9月27日

附件一:投标文件格式1.docx



2023/9/27 15:40:01 浏览人次: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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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西院区环保验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资格或具有CMA检测资质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医疗机构环保竣工验收咨询类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若无法体现合同内容的需另附有效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以上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现就根据环保监测 (略) 西区“环保验收咨询服务项目”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投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琅琊古道119号,占地面积9319.2平方。该院 (略) (略) 西区, (略) 直医疗卫生资源, (略) (略) (略) (略) 于2015年8月份合并,组 (略) (略) ,该院区 (略) (略) 西区。污水处理站于2015年改造并投入使用,后院区搬迁调整停诊, (略) 业务需求重新启用西区。

(二)服务内容:

依据《 (略) (略) 西院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项目进行报告编制、申报、审批、污染源监测、专家评审及会务、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等全部验收相关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助采购人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保竣工验收意见。

(三)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熟悉环保竣工验收的相关程序,根据国家环保竣工验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编制该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并接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在监测报告完成的基础上30天内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审批。

三、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1.质保期:(本项目不适用)

2.付款方式:报告编制完成后支付合同价50%,验收合格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四、最高限价:50000元

1.报价包含前述服务内容、要求、专家评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个报价及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六、投标要求:

1、本项目各投标单位需响应招标范围及内容。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标书递送或 (略) 一院招标办。地址: (略) 醉翁西路369号, (略) (略) 南区行政部五楼西招标办。

4、实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直接做流标处理(已二次挂网的项目可以直接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满三家及以上,且提交投标文件,但是初步评审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的,根据评标小组的意见可以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也可直接做流标处理。流标的项目,招标人依法重新挂网公开招标。

咨询电话:0550-* (招标办)

0550-* (基建办)

监督电话:0550-* (监审科)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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