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区碾盘乡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六次竞争性磋商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洲区碾盘乡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六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洲区碾盘乡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六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东洲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9: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开标室
预算金额 ¥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丹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东洲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东洲区新时代广场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欧主任024-*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元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丹 024-*

项目概况

东洲区碾盘乡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六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元 (略) (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YH2023-079

项目名称:东洲区碾盘乡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六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洲区碾盘乡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六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一年, 配送天数为200天(以学校每学期实际天数为准)(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或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央厨房)——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3、从业及社会信誉良好、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提供承诺函);4、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及供餐人数相适应的且流程布局合理的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和设施设备,配备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设施和车辆,供餐过程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配备与加工及供餐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及聘用合同);6、配备专业营养师。符合《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07》规定(提供专业营养师证书及聘用合同);7、三年内未因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被立案处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免予处罚的除外),在历次各类食品安全抽检中无不合格情况(提供相应证明);8、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向社会公开食品加工过程(提供承诺函);9、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参保证明);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元 (略) (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将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东洲区教育局     

地址: (略) 东洲区新时代广场西侧        

联系方式:欧主任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元 (略)             

地 址: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联系方式:刘丹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丹

电 话:  0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洲区碾盘乡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六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东洲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9: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开标室
预算金额 ¥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丹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东洲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东洲区新时代广场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欧主任024-*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元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丹 024-*

项目概况

东洲区碾盘乡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六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元 (略) (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YH2023-079

项目名称:东洲区碾盘乡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六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洲区碾盘乡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六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一年, 配送天数为200天(以学校每学期实际天数为准)(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或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央厨房)——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3、从业及社会信誉良好、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提供承诺函);4、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及供餐人数相适应的且流程布局合理的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和设施设备,配备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设施和车辆,供餐过程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配备与加工及供餐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及聘用合同);6、配备专业营养师。符合《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07》规定(提供专业营养师证书及聘用合同);7、三年内未因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被立案处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免予处罚的除外),在历次各类食品安全抽检中无不合格情况(提供相应证明);8、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向社会公开食品加工过程(提供承诺函);9、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参保证明);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元 (略) (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将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东洲区教育局     

地址: (略) 东洲区新时代广场西侧        

联系方式:欧主任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元 (略)             

地 址: (略) 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联系方式:刘丹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丹

电 话:  024-*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