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固定资产数据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固定资产数据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 (略) 委托, (略) 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 (略) 固定资产数据治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 (略) 固定资产数据治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615-*
二、项目内容
固定资产数据治理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1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日9:00-12:0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
注: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本(需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七、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至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9:30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并签到。
(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略) 6楼会议室)。
(三)磋商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30。
(四)磋商地点: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略) 6楼会议室)。
八、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老师
(二)联系电话:02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 (略)
(二)采购人地址: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三)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电子邮箱:*@*63.com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天津森淼支行
开户行账号:4411 0010 0100 7131 7866 8668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3年9月28日
受天津 (略) 委托, (略) 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 (略) 固定资产数据治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 (略) 固定资产数据治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615-*
二、项目内容
固定资产数据治理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1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日9:00-12:0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
注: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本(需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七、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至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9:30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并签到。
(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略) 6楼会议室)。
(三)磋商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30。
(四)磋商地点: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略) 6楼会议室)。
八、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老师
(二)联系电话:02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 (略)
(二)采购人地址: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三)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电子邮箱:*@*63.com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天津森淼支行
开户行账号:4411 0010 0100 7131 7866 8668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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