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汽车维修服务队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汽车维修服务队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汽车维修服务队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9-28 至 2023-10-10
撰写单位: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撰写人: 史继明
( (略) 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汽车维修服务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汽车维修服务队*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64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汽车维修服务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需求

我中心共23台车辆(其中公务车辆3台,作业车辆5台,工程救险车辆15台)的维修定点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年度维修车辆总预算最高为48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供应商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服务任务后保证维修人员在30分钟之内到达。维修完毕后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四、付款方式

1、提供车辆维修发票。

2、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按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单价×实际用量进行结算。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没有提及的配件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且不得高于正规厂家维修价格。

注:服务价格中单价包含维修服务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本次报价不得高于4S店价格,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对于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采购人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开标时间1年内的进货增值税发票(发票须附投标文件中要求报价商品的采购成本明细),不能提供或提供的发票采购成本高于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服务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场地要求:供应商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厂房及停车场需有独立车间。

3、承诺本项目小组成员有5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

4、可以提供现场作业。

六:售后服务:

1、更换配件要经采购人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保证使用正品,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本部位于一年内免费更换;

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3、采购单位有权对投标人标书内提供的图片、工位场图等证明材料在事后进行现场实地复查,经查不符,采购单位有权向上级单位进行投诉举报;

4、供应商需提供专业的道路救援服务, (略) 区内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

5、供应商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质保不低于6个月以上的质量担保,不限行驶里程;

6、发动机、变速箱总成更换或大修保修期限12个月,不限行驶里程;

7、电瓶保修期限12个月,正时皮带组件保修2年/6万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8、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进场维修台账(车型、车号、维修项目、车主、日期等)和车辆维修档案(维修内容、过程、检验记录、结算凭证、材料清单等),严格把好质量关,随时接受采购单位监督和检查。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场地要求:供应商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厂房及停车场需有独立车间(提供自有或租赁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承诺本项目小组成员有5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开标室( (略) 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7-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可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5、本次招标最终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 3 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盘锦经济开发区兴隆工业园兴盛路2号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7-8号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盘锦农村 (略) 渤海支行
账户名称: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 (略)
账号: *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继明
电 话: 0427-*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汽车维修服务队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9-28 至 2023-10-10
撰写单位: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撰写人: 史继明
( (略) 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汽车维修服务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汽车维修服务队*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64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汽车维修服务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需求

我中心共23台车辆(其中公务车辆3台,作业车辆5台,工程救险车辆15台)的维修定点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年度维修车辆总预算最高为48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供应商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服务任务后保证维修人员在30分钟之内到达。维修完毕后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四、付款方式

1、提供车辆维修发票。

2、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按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单价×实际用量进行结算。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没有提及的配件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且不得高于正规厂家维修价格。

注:服务价格中单价包含维修服务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本次报价不得高于4S店价格,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对于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采购人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开标时间1年内的进货增值税发票(发票须附投标文件中要求报价商品的采购成本明细),不能提供或提供的发票采购成本高于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服务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场地要求:供应商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厂房及停车场需有独立车间。

3、承诺本项目小组成员有5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

4、可以提供现场作业。

六:售后服务:

1、更换配件要经采购人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保证使用正品,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本部位于一年内免费更换;

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3、采购单位有权对投标人标书内提供的图片、工位场图等证明材料在事后进行现场实地复查,经查不符,采购单位有权向上级单位进行投诉举报;

4、供应商需提供专业的道路救援服务, (略) 区内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

5、供应商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质保不低于6个月以上的质量担保,不限行驶里程;

6、发动机、变速箱总成更换或大修保修期限12个月,不限行驶里程;

7、电瓶保修期限12个月,正时皮带组件保修2年/6万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8、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进场维修台账(车型、车号、维修项目、车主、日期等)和车辆维修档案(维修内容、过程、检验记录、结算凭证、材料清单等),严格把好质量关,随时接受采购单位监督和检查。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场地要求:供应商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厂房及停车场需有独立车间(提供自有或租赁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承诺本项目小组成员有5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开标室( (略) 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7-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可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5、本次招标最终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 3 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盘锦经济开发区兴隆工业园兴盛路2号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7-8号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盘锦农村 (略) 渤海支行
账户名称: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 (略)
账号: *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继明
电 话: 0427-*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