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东孝街道智慧消防数字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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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东孝街道智慧消防数字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东孝街道智慧消防数字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东孝街道智慧消防数字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CG-2023-L085

项目名称: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东孝街道智慧消防数字化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东孝街道智慧消防数字化项目-远程监测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 (略) 在原有街道传统消防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智慧消防数字化服务改造,同时通过物理分布、逻辑统一的管理平台,为街道、企业等不同的用户提供个性化业务赋能,实现街道消防监管“场景覆盖、全天守护”、“人技结合、效能升级”数字化建设目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东孝街道智慧消防数字化项目-勤务风险地图系统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汇集社会治理中心、智慧消防云平台、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等数据,以三维地图为载体,接入前端感知采集设备、勤务人员信息、区域事件信息等,建立区域勤务地图、区域风险事件地图,提供可视化驾驶舱,掌握重点行业风险管控情况。以下是拟建设内容,具体实施会根据实际调研情况及现有系统和数据做适当调整。
备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项,供应商可以就两个标项的一个或两个标项进行响应,评审时将按上述标项顺序进行评标。为保证服务质量,同一项目成员班子和机械设备只能服务于一个标项,如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成员班子和机械设备中任一成员或设备重复服务于两个标项的,当供应商在首标项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则只保留该标项的中标资格,其后续标项将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标项2: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 (略) 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备案录入成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 (略) 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室);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http://** login)(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g9scsxrcOfjaw==&utm=luban.luban-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2.1397de2064a711ee9cd4e58c*,http://**++g9scsxrcOfjaw==&utm=luban.luban-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2.1397de2064a711ee9cd4e58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二)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四)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五)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 (略)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六)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七)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05-27/12945.html); 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09-24/12975.html);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6、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
7、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front/#/registry。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金东区金瓯路38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曼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俞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张小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俞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东孝街道智慧消防数字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东孝街道智慧消防数字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CG-2023-L085

项目名称: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东孝街道智慧消防数字化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东孝街道智慧消防数字化项目-远程监测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 (略) 在原有街道传统消防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智慧消防数字化服务改造,同时通过物理分布、逻辑统一的管理平台,为街道、企业等不同的用户提供个性化业务赋能,实现街道消防监管“场景覆盖、全天守护”、“人技结合、效能升级”数字化建设目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东孝街道智慧消防数字化项目-勤务风险地图系统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汇集社会治理中心、智慧消防云平台、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等数据,以三维地图为载体,接入前端感知采集设备、勤务人员信息、区域事件信息等,建立区域勤务地图、区域风险事件地图,提供可视化驾驶舱,掌握重点行业风险管控情况。以下是拟建设内容,具体实施会根据实际调研情况及现有系统和数据做适当调整。
备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项,供应商可以就两个标项的一个或两个标项进行响应,评审时将按上述标项顺序进行评标。为保证服务质量,同一项目成员班子和机械设备只能服务于一个标项,如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成员班子和机械设备中任一成员或设备重复服务于两个标项的,当供应商在首标项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则只保留该标项的中标资格,其后续标项将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标项2: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 (略) 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备案录入成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 (略) 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室);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http://** login)(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g9scsxrcOfjaw==&utm=luban.luban-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2.1397de2064a711ee9cd4e58c*,http://**++g9scsxrcOfjaw==&utm=luban.luban-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2.1397de2064a711ee9cd4e58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二)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四)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五)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 (略)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六)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七)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05-27/12945.html); 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09-24/12975.html);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6、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
7、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front/#/registry。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金东区金瓯路38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曼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俞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张小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俞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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