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商务局兵团电子招商平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疆兵团商务局兵团电子招商平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兵团商务局兵团电子招商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PCGK125

项目名称:新疆兵团商务局兵团电子招商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兵团商务局兵团电子招商平台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需围绕兵团重点产业链设计开发一个包含产业招商大数据平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产业招商地图、领导驾驶舱等功能的综合性平台。该平台需要实现大数据精准招商、项目管理、对外推广、招商进度的实时监测、预警以及辅助领导决策、指挥调度等功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最终验收并投入运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十二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由小微企业承建、承接;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3:00 ,下午13: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 (略) 沙依巴克区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一号会议室(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http://**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领取文件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领取文件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http://**)上本项目的最新的更正公告、更正文件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更正公告、更正文件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
(2)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领和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证书办理可通过在线APP“新疆政务通”或新疆CA网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若单位已经办理过新疆CA证书且证书符合国产密码算法要求,可直接联系发证机构,申请增加“政采云”招投标电子签章,无需重新办理。
(3)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http://**)—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4)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95763,CA办理问题请咨询新疆CA服务电话0991-*,或加QQ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兵团商务局

地 址:新 (略) 南湖北路5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李洁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品创 (略)

地 址:新 (略) 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徐艺玮、唐江邻、彭佳琦

项目联系方式:0991-*






项目概况

新疆兵团商务局兵团电子招商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PCGK125

项目名称:新疆兵团商务局兵团电子招商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兵团商务局兵团电子招商平台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需围绕兵团重点产业链设计开发一个包含产业招商大数据平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产业招商地图、领导驾驶舱等功能的综合性平台。该平台需要实现大数据精准招商、项目管理、对外推广、招商进度的实时监测、预警以及辅助领导决策、指挥调度等功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最终验收并投入运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十二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由小微企业承建、承接;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3:00 ,下午13: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 (略) 沙依巴克区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一号会议室(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http://**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领取文件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领取文件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http://**)上本项目的最新的更正公告、更正文件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更正公告、更正文件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
(2)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领和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证书办理可通过在线APP“新疆政务通”或新疆CA网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若单位已经办理过新疆CA证书且证书符合国产密码算法要求,可直接联系发证机构,申请增加“政采云”招投标电子签章,无需重新办理。
(3)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http://**)—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4)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95763,CA办理问题请咨询新疆CA服务电话0991-*,或加QQ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兵团商务局

地 址:新 (略) 南湖北路5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李洁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品创 (略)

地 址:新 (略) 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徐艺玮、唐江邻、彭佳琦

项目联系方式:099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