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2021—2022年财政支农奖补项目验收服务进行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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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2021—2022年财政支农奖补项目验收服务进行采购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验收程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经我局党组会议审定同意,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1—2022年财政支农奖补项目验收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内容:
  1、2021—2022年自治区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验收服务
  2、2021—2022年鄂尔多斯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 (略) 农村牧区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略) 所属旗区
  (三)项目验收评价内容
  1、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并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实地考察项目实施情况。
  2、对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资金拨付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财务核算行为的规范性进行审查。
  3、根据相关审查及专家意见出具项目验收评价报告书。
  (四)预算金额:49万元(一包为2021—2022年自治区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验收服务,资金概算9万元;二包为2021—2022 (略) 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农村牧区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概算40万元)。
  二、购买主体
   (略) 财政局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 (略) 所 、 (略) 校等事业单位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承接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应符合的资质要求。  
  四、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6日 17:30(北京时间)。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26日17:30前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并主动联系我单位。待资料审核通过后,我单位会联系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并按时将响应资料报送至上述邮箱,截止日期后发送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料需关键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截图;
  4.“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截图。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2023年8月28日10点00分;
  磋商会议地点: (略) 财政局会议室;
  磋商会议方式及要求:本次项目开标,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人代表按时携带响应文件一式*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参加磋商会议的,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如有其他情况,将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人:*梁
  电 话:0477-*
  (略) 财政局
   2023年8月24日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验收程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经我局党组会议审定同意,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1—2022年财政支农奖补项目验收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内容:
  1、2021—2022年自治区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验收服务
  2、2021—2022年鄂尔多斯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 (略) 农村牧区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略) 所属旗区
  (三)项目验收评价内容
  1、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并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实地考察项目实施情况。
  2、对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资金拨付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财务核算行为的规范性进行审查。
  3、根据相关审查及专家意见出具项目验收评价报告书。
  (四)预算金额:49万元(一包为2021—2022年自治区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验收服务,资金概算9万元;二包为2021—2022 (略) 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农村牧区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概算40万元)。
  二、购买主体
   (略) 财政局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 (略) 所 、 (略) 校等事业单位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承接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应符合的资质要求。  
  四、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6日 17:30(北京时间)。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26日17:30前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并主动联系我单位。待资料审核通过后,我单位会联系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并按时将响应资料报送至上述邮箱,截止日期后发送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料需关键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截图;
  4.“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截图。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2023年8月28日10点00分;
  磋商会议地点: (略) 财政局会议室;
  磋商会议方式及要求:本次项目开标,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人代表按时携带响应文件一式*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参加磋商会议的,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如有其他情况,将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人:*梁
  电 话:0477-*
  (略) 财政局
   2023年8月24日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验收程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经我局党组会议审定同意,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1—2022年财政支农奖补项目验收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内容:
  1、2021—2022年自治区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验收服务
  2、2021—2022年鄂尔多斯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 (略) 农村牧区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略) 所属旗区
  (三)项目验收评价内容
  1、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并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实地考察项目实施情况。
  2、对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资金拨付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财务核算行为的规范性进行审查。
  3、根据相关审查及专家意见出具项目验收评价报告书。
  (四)预算金额:49万元(一包为2021—2022年自治区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验收服务,资金概算9万元;二包为2021—2022 (略) 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农村牧区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概算40万元)。
  二、购买主体
   (略) 财政局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 (略) 所 、 (略) 校等事业单位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承接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应符合的资质要求。  
  四、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6日 17:30(北京时间)。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26日17:30前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并主动联系我单位。待资料审核通过后,我单位会联系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并按时将响应资料报送至上述邮箱,截止日期后发送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料需关键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截图;
  4.“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截图。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2023年8月28日10点00分;
  磋商会议地点: (略) 财政局会议室;
  磋商会议方式及要求:本次项目开标,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人代表按时携带响应文件一式*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参加磋商会议的,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如有其他情况,将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人:*梁
  电 话:0477-*
  (略) 财政局
   2023年8月24日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验收程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经我局党组会议审定同意,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1—2022年财政支农奖补项目验收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内容:
  1、2021—2022年自治区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验收服务
  2、2021—2022年鄂尔多斯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 (略) 农村牧区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略) 所属旗区
  (三)项目验收评价内容
  1、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并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实地考察项目实施情况。
  2、对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资金拨付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财务核算行为的规范性进行审查。
  3、根据相关审查及专家意见出具项目验收评价报告书。
  (四)预算金额:49万元(一包为2021—2022年自治区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验收服务,资金概算9万元;二包为2021—2022 (略) 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农村牧区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概算40万元)。
  二、购买主体
   (略) 财政局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 (略) 所 、 (略) 校等事业单位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承接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应符合的资质要求。  
  四、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6日 17:30(北京时间)。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26日17:30前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并主动联系我单位。待资料审核通过后,我单位会联系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并按时将响应资料报送至上述邮箱,截止日期后发送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料需关键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截图;
  4.“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截图。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2023年8月28日10点00分;
  磋商会议地点: (略) 财政局会议室;
  磋商会议方式及要求:本次项目开标,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人代表按时携带响应文件一式*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参加磋商会议的,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如有其他情况,将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名称: (略)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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