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宁夏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分析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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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宁夏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分析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宁夏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分析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14: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宁宁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岳爱民/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三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宁宁/*
附件:
附件1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宁夏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分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项目概况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宁夏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分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SX-ZCFW*CS/01

项目名称: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宁夏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分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履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小微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报价给与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4)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方式:本项目磋商 (略) 现场领取,也可准备特定资格条件里的材料PDF版(邮件内容必须有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至指定电子邮箱(*@*q.com)报名登记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各投标供应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请投标人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        

联系方式:岳爱民/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三方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联系方式:马宁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宁宁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宁夏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分析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14: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宁宁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岳爱民/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三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宁宁/*
附件:
附件1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宁夏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分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项目概况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宁夏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分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SX-ZCFW*CS/01

项目名称: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宁夏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分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履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小微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报价给与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4)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方式:本项目磋商 (略) 现场领取,也可准备特定资格条件里的材料PDF版(邮件内容必须有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至指定电子邮箱(*@*q.com)报名登记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各投标供应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请投标人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        

联系方式:岳爱民/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三方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联系方式:马宁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宁宁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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