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区客运中心充电桩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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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伟区客运中心充电桩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宏伟区客运中心充电桩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0-13 至 2023-10-2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于函东
(宏伟区客运中心充电桩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宏伟区客运中心充电桩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39
项目名称:宏伟区客运中心充电桩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99,890.24
最高限价(元):2,799,890.24
采购需求:

1.新建充电桩设备基础、设备安装,新建充电桩供电系统线路敷设、新建电缆井,新建充电位雨棚,路面拆除及恢复;
2.安装15m、8m高杆架灯,新建架灯基础,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3.新建变电所,变电设备安装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资质(含*级);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文圣区新城 (略) 政府A座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开启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为顺利参与项目响应,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00前将备份文件邮寄到辽宁 (略) (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启现场),接收人:刘馨蕊,联系电话:*,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
6、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开标。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腾讯会议参加线上开标,并根据主持人的指令进行相关结果确认,未按时进入会议室或未按时进行结果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宏伟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 址: 宏伟区工农大街15-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白塔区绿华园小区东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辽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02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馨蕊
电 话: *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宏伟区客运中心充电桩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0-13 至 2023-10-2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于函东
(宏伟区客运中心充电桩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宏伟区客运中心充电桩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39
项目名称:宏伟区客运中心充电桩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99,890.24
最高限价(元):2,799,890.24
采购需求:

1.新建充电桩设备基础、设备安装,新建充电桩供电系统线路敷设、新建电缆井,新建充电位雨棚,路面拆除及恢复;
2.安装15m、8m高杆架灯,新建架灯基础,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3.新建变电所,变电设备安装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资质(含*级);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文圣区新城 (略) 政府A座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开启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为顺利参与项目响应,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00前将备份文件邮寄到辽宁 (略) (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启现场),接收人:刘馨蕊,联系电话:*,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
6、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开标。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腾讯会议参加线上开标,并根据主持人的指令进行相关结果确认,未按时进入会议室或未按时进行结果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宏伟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 址: 宏伟区工农大街15-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白塔区绿华园小区东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辽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02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馨蕊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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