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选择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采购服务公司的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选择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采购服务公司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 (略) 进行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
二、项目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
三、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要求 | 价格(万元) | 备注 |
1 | 农户施肥调查 | 85户 | 根据相关要求入户调查85户农户施肥情况,填报系统并填写调查表、并进行汇总等 | 0.85 | 各子项资金可相互调剂使用 |
2 | 田间试验 | 3个 | 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对比试验、水稻增施有机肥化肥减肥试验、水稻绿肥压青减肥试验各1个,并撰写试验报告,各项试验需按上级项目方案及试验要求实施。 | 4.2 | |
3 | 宣传培训、发放技术资料 | 4期200人 | 开展技术培训四期200人,培训内容符合当地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实用技术。收集好培训图片、培训花名册等。满意度达到90%以上;编制和印发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资料5万份。 | 1.29 | |
4 | 合计 | 6.34 |
(二)要求:
1.项目实施需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与退化耕地治理等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97号)及《金秀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实施。
2. (略) 须具备农业技术服务推广资质,根据本公告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略) 提供本公司承担过类似项目材料,如:田间试验图片、化肥减量增效培训图片或者项目成交相关材料等。
(三)完成时限:2024年9月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完善所有项目总结材料等。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万*仟*佰元整(¥63400.00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审查公司报名须知
(一)请有意向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内向我单位进行书面报价(报送的材料应包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报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167号老农业局二栋二楼。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 (略) 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项目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167号二栋二楼。
联系人:陈海波,电话:0772-*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钟华钧。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 (略) 进行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
二、项目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
三、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要求 | 价格(万元) | 备注 |
1 | 农户施肥调查 | 85户 | 根据相关要求入户调查85户农户施肥情况,填报系统并填写调查表、并进行汇总等 | 0.85 | 各子项资金可相互调剂使用 |
2 | 田间试验 | 3个 | 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对比试验、水稻增施有机肥化肥减肥试验、水稻绿肥压青减肥试验各1个,并撰写试验报告,各项试验需按上级项目方案及试验要求实施。 | 4.2 | |
3 | 宣传培训、发放技术资料 | 4期200人 | 开展技术培训四期200人,培训内容符合当地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实用技术。收集好培训图片、培训花名册等。满意度达到90%以上;编制和印发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资料5万份。 | 1.29 | |
4 | 合计 | 6.34 |
(二)要求:
1.项目实施需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与退化耕地治理等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97号)及《金秀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实施。
2. (略) 须具备农业技术服务推广资质,根据本公告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略) 提供本公司承担过类似项目材料,如:田间试验图片、化肥减量增效培训图片或者项目成交相关材料等。
(三)完成时限:2024年9月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完善所有项目总结材料等。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万*仟*佰元整(¥63400.00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审查公司报名须知
(一)请有意向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内向我单位进行书面报价(报送的材料应包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报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167号老农业局二栋二楼。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 (略) 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项目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167号二栋二楼。
联系人:陈海波,电话:0772-*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钟华钧。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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