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票项目券商专项服务招标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票项目券商专项服务招标公告
(略) 定向增发股票项目券商专项服务
项目编号:0615-*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定向增发股票项目券商专项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其中:定向增发股票项目券商专项服务
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必要报表或开户行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针对其他采购(招标)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招标)项目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无效),且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略) 除外)。
6.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目前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相关处罚,履约情况良好。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报告、网站查询截图和承诺书,日期不得早于获取文件时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9.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止,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请持单位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授权委托书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获取,未报名成功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楼会议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楼会议室)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人:杨佳佳、于鹏
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略) 定向增发股票项目券商专项服务
项目编号:0615-*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定向增发股票项目券商专项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其中:定向增发股票项目券商专项服务
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必要报表或开户行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针对其他采购(招标)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招标)项目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无效),且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略) 除外)。
6.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目前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相关处罚,履约情况良好。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报告、网站查询截图和承诺书,日期不得早于获取文件时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9.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止,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请持单位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授权委托书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获取,未报名成功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楼会议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楼会议室)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人:杨佳佳、于鹏
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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