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双桥污水处理厂木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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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双桥污水处理厂木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双桥污水处理厂木块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 (略) (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 (略) (略) 双桥污水处理厂木块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HNZB[2023]N0816;

2.3项目地点: (略) 西三环北沿线东、索须河南、京广铁路西、开元路北;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5招标内容:完成双桥污水处理厂生产所需木块的供货及伴随服务;

2.6招标数量:所需木块总体积约3200m3,准确供货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7交货期:分两次交货,在接到发货通知后三日内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铺设;

2.9质量/技术标准:最小粒径≥3(cm),最大粒径≤5(cm),单片厚度大约2cm;

2.10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货源的相关证明或协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阶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自行承诺);

3.4.2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截止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信息

4.1报名携带证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注明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营业执照等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4.4报名地点:河南 (略) 320房间( (略) 纬四路花园路东50米路北)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 (略) 四楼第一会议室( (略) 纬四路花园路东50米路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河南 (略) 四楼第一会议室( (略) 纬四路花园路东50米路北)。

6.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发布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系人:时洋

电话: 0371-*

8.2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纬四路13号

联系人:贾海洋 鄢沛

联系电话:0371-*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双桥污水处理厂木块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 (略) (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 (略) (略) 双桥污水处理厂木块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HNZB[2023]N0816;

2.3项目地点: (略) 西三环北沿线东、索须河南、京广铁路西、开元路北;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5招标内容:完成双桥污水处理厂生产所需木块的供货及伴随服务;

2.6招标数量:所需木块总体积约3200m3,准确供货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7交货期:分两次交货,在接到发货通知后三日内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铺设;

2.9质量/技术标准:最小粒径≥3(cm),最大粒径≤5(cm),单片厚度大约2cm;

2.10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货源的相关证明或协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阶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自行承诺);

3.4.2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截止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信息

4.1报名携带证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注明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营业执照等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4.4报名地点:河南 (略) 320房间( (略) 纬四路花园路东50米路北)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 (略) 四楼第一会议室( (略) 纬四路花园路东50米路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河南 (略) 四楼第一会议室( (略) 纬四路花园路东50米路北)。

6.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发布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系人:时洋

电话: 0371-*

8.2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纬四路13号

联系人:贾海洋 鄢沛

联系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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