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建设相关政策, (略) 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13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 (略) 级高技能人才 (略) 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143号)文件精神,现计划开展2 (略) 级高技能人才 (略) 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拟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1月20日前按成人社办发〔2023〕143号文件中的 (略) 人社局 (略) 场管理科递交申报材料,以便我局 (略) 人社局推荐。逾期未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不申报。
附件:成人社办发〔2023〕131号 关于印发《 (略)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 (略) 级高技能人才 (略) 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周伟,联系电话:*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建设相关政策, (略) 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13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 (略) 级高技能人才 (略) 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143号)文件精神,现计划开展2 (略) 级高技能人才 (略) 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拟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1月20日前按成人社办发〔2023〕143号文件中的 (略) 人社局 (略) 场管理科递交申报材料,以便我局 (略) 人社局推荐。逾期未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不申报。
附件:成人社办发〔2023〕131号 关于印发《 (略)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 (略) 级高技能人才 (略) 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周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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