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何家小学北侧场地招租招标公告
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何家小学北侧场地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何家小学北侧场地招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J-2023-HS-003
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何家小学北侧场地招租
标段号 | 房产地址 | 经营用途 | 面积 | 每亩年租金单价(元) | 最低年租金单价(元) | 总租金(元) | 租期 |
1 | 红心村何家小学北侧场地 | 仅限驾校练车场地之用或小型汽车停车场 | 约20亩 | 35200 | * | * | 3年 |
采购需求:
用途:不得开设危化品仓储、工业废物处置、建筑(生活)垃圾填埋、渣土泥浆消纳等综合性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不得转让。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向镇有关部门提交中标人相关资料,若经审核后发现中标人的业态为上述综合性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2)参加本次招租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独资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6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在“乡镇系统(村易通)”栏自行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南门上, (略) 海曙区气象路5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标段1:40000元整
方式: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6时00分前。
收款人: (略) 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 (略) 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温馨提示: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
备注: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本次活动有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海曙区高桥镇
联系方式: 李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工建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天童北路933号和邦大厦C座2705室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何家小学北侧场地招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J-2023-HS-003
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何家小学北侧场地招租
标段号 | 房产地址 | 经营用途 | 面积 | 每亩年租金单价(元) | 最低年租金单价(元) | 总租金(元) | 租期 |
1 | 红心村何家小学北侧场地 | 仅限驾校练车场地之用或小型汽车停车场 | 约20亩 | 35200 | * | * | 3年 |
采购需求:
用途:不得开设危化品仓储、工业废物处置、建筑(生活)垃圾填埋、渣土泥浆消纳等综合性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不得转让。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向镇有关部门提交中标人相关资料,若经审核后发现中标人的业态为上述综合性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2)参加本次招租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独资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6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在“乡镇系统(村易通)”栏自行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南门上, (略) 海曙区气象路5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标段1:40000元整
方式: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6时00分前。
收款人: (略) 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 (略) 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温馨提示: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
备注: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本次活动有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海曙区高桥镇
联系方式: 李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工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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