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巡检镇干部周转房二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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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巡检镇干部周转房二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漳县巡检镇干部周转房二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4 17:04|发布单位:襄阳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07|项目监管地:南漳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南漳县巡检镇干部周转房二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襄阳 (略) (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166号( (略) 内东侧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TM-NZZFC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1761

3、项目名称:南漳县巡检镇干部周转房二期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61.58(万元)

6、最高限价:361.58(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南漳县巡检镇干部周转房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承诺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主要岗位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上岗证,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及各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未在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cn),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5)供应商近2年(自磋商截止之日前推24个月)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2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前推24个月)无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供应商应就上述情况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襄阳 (略) (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166号( (略) 内东侧四楼)

3、方式:

现场领取,同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
(2)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进行核验、留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襄阳 (略) (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166号( (略) 内东侧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襄阳 (略) (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166号( (略) 内东侧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漳县巡检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漳县巡检镇中心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襄阳 (略)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16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 话:*

南漳县巡检镇干部周转房二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4 17:04|发布单位:襄阳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07|项目监管地:南漳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南漳县巡检镇干部周转房二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襄阳 (略) (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166号( (略) 内东侧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TM-NZZFC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1761

3、项目名称:南漳县巡检镇干部周转房二期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61.58(万元)

6、最高限价:361.58(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南漳县巡检镇干部周转房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承诺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主要岗位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上岗证,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及各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未在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cn),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5)供应商近2年(自磋商截止之日前推24个月)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2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前推24个月)无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供应商应就上述情况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襄阳 (略) (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166号( (略) 内东侧四楼)

3、方式:

现场领取,同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
(2)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进行核验、留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襄阳 (略) (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166号( (略) 内东侧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襄阳 (略) (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166号( (略) 内东侧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漳县巡检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漳县巡检镇中心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襄阳 (略)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16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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