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教育局小会议室设备安装项目
丹东市教育局小会议室设备安装项目
项目概况
(丹东市教育局小会议室设备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宏大建设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HDCG-*-03
项目名称:丹东市教育局小会议室设备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号:001
预算金额:65,0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0元
采购需求: (略) 教育局小会议室设备安装(具体以第三章货物需求为准)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有独立经营场所,有与此次采购相符经营范围、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体系,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3.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 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丹东宏大建设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宏大建设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宏大建设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电子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将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两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磋商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磋商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供应商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资料不全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教育局
地址: (略) 振兴区八纬路64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略) 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宏大建设 (略)
账号:*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 话:0415-*
项目概况
(丹东市教育局小会议室设备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宏大建设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HDCG-*-03
项目名称:丹东市教育局小会议室设备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号:001
预算金额:65,0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0元
采购需求: (略) 教育局小会议室设备安装(具体以第三章货物需求为准)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有独立经营场所,有与此次采购相符经营范围、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体系,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3.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 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丹东宏大建设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宏大建设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宏大建设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电子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将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两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磋商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磋商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供应商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资料不全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教育局
地址: (略) 振兴区八纬路64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略) 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宏大建设 (略)
账号:*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 话: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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