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禁毒宣传视频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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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禁毒宣传视频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禁毒宣传视频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15: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1室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枭 王凯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红寺堡区黄河路与民族街路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田旭 0953-* *
代理机构名称 万聚恒(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枭 王凯 电话:0951-*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单.docx
附件2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禁毒宣传视频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JHNX 【2023】051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禁毒宣传视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依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③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算预留,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注:(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方式:邮件或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获取方式: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7日(8:30-18:00)工作日工作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文件获取回执单(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q.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地址: (略) 红寺堡区黄河路与民族街路口        

联系方式:田旭 095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聚恒(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联系方式:郭枭 王凯 电话: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枭 王凯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禁毒宣传视频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15: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1室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枭 王凯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红寺堡区黄河路与民族街路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田旭 0953-* *
代理机构名称 万聚恒(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枭 王凯 电话:0951-*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单.docx
附件2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禁毒宣传视频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JHNX 【2023】051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禁毒宣传视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依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③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算预留,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注:(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方式:邮件或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获取方式: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7日(8:30-18:00)工作日工作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文件获取回执单(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q.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地址: (略) 红寺堡区黄河路与民族街路口        

联系方式:田旭 095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聚恒(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联系方式:郭枭 王凯 电话: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枭 王凯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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