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结县水利局红外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琼结县水利局红外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江西银信 (略) 受琼结县水利局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琼结县水利局红外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JXYXSN-*
3、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包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00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5、资金来源:国家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7日9:30-13:00,15:30-18: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江西银信 (略) 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8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无线胶装, (略) 留存):
1.1、介绍信、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具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营业执照;
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2022年10月至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http://**.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1.6其他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2.补充说明:若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因项目实施需与上级管理监督部门对接共联接入相应系统,无法实现本要求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询价公告
江西银信 (略) 受琼结县水利局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琼结县水利局红外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JXYXSN-*
3、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包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00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5、资金来源:国家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7日9:30-13:00,15:30-18: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江西银信 (略) 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8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无线胶装, (略) 留存):
1.1、介绍信、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具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营业执照;
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2022年10月至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http://**.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1.6其他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2.补充说明:若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因项目实施需与上级管理监督部门对接共联接入相应系统,无法实现本要求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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