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职中“双优”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数字信息化校园建设及
隆化职中“双优”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数字信息化校园建设及
隆化职中“双优”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数字信息化校园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4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隆化职中“双优”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数字信息化校园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52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略)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 *.00元 | 30日历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 / | / | ||
第二名 | 重 (略) | *.00元 | 30日历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 / | / | ||
第三名 | 重庆恒创 (略) | *.38元 | 30日历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企业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 (略) 企业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恒创 (略) 企业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技术部分、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略)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 (联系人:李长春,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相关资料请至http://**-7ea8-4b32-b897-2aea398aa7bf.html下载。隆化职中“双优”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数字信息化校园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4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隆化职中“双优”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数字信息化校园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52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略)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 *.00元 | 30日历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 / | / | ||
第二名 | 重 (略) | *.00元 | 30日历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 / | / | ||
第三名 | 重庆恒创 (略) | *.38元 | 30日历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企业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 (略) 企业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恒创 (略) 企业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技术部分、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略)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 (联系人:李长春,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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