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海陵分局案管中心、涉案财物中心智能管理提档及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软件升级项目采购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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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海陵分局案管中心、涉案财物中心智能管理提档及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软件升级项目采购公告二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案管中心、涉案财物中心智能管理提档及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软件升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茂华工程 (略)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T-*-*-2023-0003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案管中心、涉案财物中心智能管理提档及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软件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3.9683万元

最高限价:153.9683万元

采购需求:货物采购,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产品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产品制造商均须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 7 日至2023年 11 月 13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茂华工程 (略) 招标代理部领取,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16 日 15 : 00 ,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永兴花园11栋3楼开标室。

3、响应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 (略) 政府采购网或江苏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

地址: (略) 海陵区东风南路599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0523-*;江警官 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茂华工程 (略)

地址: (略) 永兴花园11栋3楼

联系人:严工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工

电话:*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

2023年 11月 6 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案管中心、涉案财物中心智能管理提档及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软件升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茂华工程 (略)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T-*-*-2023-0003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案管中心、涉案财物中心智能管理提档及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软件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3.9683万元

最高限价:153.9683万元

采购需求:货物采购,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产品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产品制造商均须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 7 日至2023年 11 月 13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茂华工程 (略) 招标代理部领取,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16 日 15 : 00 ,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永兴花园11栋3楼开标室。

3、响应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 (略) 政府采购网或江苏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

地址: (略) 海陵区东风南路599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0523-*;江警官 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茂华工程 (略)

地址: (略) 永兴花园11栋3楼

联系人:严工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工

电话:*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

2023年 11月 6 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案管中心、涉案财物中心智能管理提档及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软件升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茂华工程 (略)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T-*-*-2023-0003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案管中心、涉案财物中心智能管理提档及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软件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3.9683万元

最高限价:153.9683万元

采购需求:货物采购,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产品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产品制造商均须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 7 日至2023年 11 月 13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茂华工程 (略) 招标代理部领取,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16 日 15 : 00 ,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永兴花园11栋3楼开标室。

3、响应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 (略) 政府采购网或江苏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

地址: (略) 海陵区东风南路599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0523-*;江警官 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茂华工程 (略)

地址: (略) 永兴花园11栋3楼

联系人:严工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工

电话:*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

2023年 11月 6 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案管中心、涉案财物中心智能管理提档及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软件升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茂华工程 (略)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T-*-*-2023-0003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案管中心、涉案财物中心智能管理提档及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软件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3.9683万元

最高限价:153.9683万元

采购需求:货物采购,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产品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产品制造商均须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 7 日至2023年 11 月 13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茂华工程 (略) 招标代理部领取,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16 日 15 : 00 ,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永兴花园11栋3楼开标室。

3、响应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 (略) 政府采购网或江苏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

地址: (略) 海陵区东风南路599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0523-*;江警官 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茂华工程 (略)

地址: (略) 永兴花园11栋3楼

联系人:严工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工

电话:*

(略) 公安局海陵分局

2023年 11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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