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木林子镇郎家屯村集体农机合作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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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木林子镇郎家屯村集体农机合作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杨木林子镇郎家屯村集体农机合作社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08 至 2023-11-14
撰写单位: 辽宁恒业建设 (略) 撰写人: 张颖
(杨木林子镇郎家屯村集体农机合作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杨木林子镇郎家屯村集体农机合作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26
项目名称:杨木林子镇郎家屯村集体农机合作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拖拉机、五行玉米机、两行播种机、导航、深松机、GPS、拖车斗(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略) 铁岭县金沙江路3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清河区杨木林子镇前杨木林子村
联系方式: 姚强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恒业建设 (略)
地 址: (略) 铁岭县凡河新区嘉陵江路36-2-2号幸 (略)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恒业建设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强
电 话: *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杨木林子镇郎家屯村集体农机合作社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08 至 2023-11-14
撰写单位: 辽宁恒业建设 (略) 撰写人: 张颖
(杨木林子镇郎家屯村集体农机合作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杨木林子镇郎家屯村集体农机合作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26
项目名称:杨木林子镇郎家屯村集体农机合作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拖拉机、五行玉米机、两行播种机、导航、深松机、GPS、拖车斗(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略) 铁岭县金沙江路3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清河区杨木林子镇前杨木林子村
联系方式: 姚强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恒业建设 (略)
地 址: (略) 铁岭县凡河新区嘉陵江路36-2-2号幸 (略)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恒业建设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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