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安阳分公司年外聘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安阳分公司年外聘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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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安阳分公司2023-2025年外聘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 19:51: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安阳分公司2023-2025年外聘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安阳分公司2023-2025年外聘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 (略) 2023-2025年外聘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YDX-2023-061),比选人为 (略) 安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 (略) 安阳分公司业务需求,现开 (略) 2023-2025年外聘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工作。具体内容 (略) 2023-2025年外聘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预算:10万元(含增值税)。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其他咨询服务。 1.3本项目中选人1名,中选份额为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万元(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5名执业律师;须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对应人员的律师执业证; (5)参选人须提供**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须提供订单/结算单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业绩合同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扫描件,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 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将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wangweijuan.*@*hinatelecom.cn(王伟娟:0372-*),获取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日15时00分。 5.2参选文件邮寄或快递递交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伟娟:0372-*,地址: (略) 北关区盘 (略) (略) 四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进行唱价,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供应商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安阳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北关区盘 (略) (略) 项目联系人:王伟娟 联系电话:0372-* 联系邮箱:wangweijuan.*@*hinatelecom.cn 8.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wangweijuan.*@*hinatelecom.cn)实名提出,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以及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 (略) 安阳分公司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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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 (略) 2023-2025年外聘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YDX-2023-061),比选人为 (略) 安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 (略) 安阳分公司业务需求,现开 (略) 2023-2025年外聘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工作。具体内容 (略) 2023-2025年外聘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预算:10万元(含增值税)。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其他咨询服务。 1.3本项目中选人1名,中选份额为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万元(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5名执业律师;须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对应人员的律师执业证; (5)参选人须提供**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须提供订单/结算单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业绩合同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扫描件,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 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将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wangweijuan.*@*hinatelecom.cn(王伟娟:0372-*),获取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日15时00分。 5.2参选文件邮寄或快递递交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伟娟:0372-*,地址: (略) 北关区盘 (略) (略) 四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进行唱价,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供应商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安阳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北关区盘 (略) (略) 项目联系人:王伟娟 联系电话:0372-* 联系邮箱:wangweijuan.*@*hinatelecom.cn 8.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wangweijuan.*@*hinatelecom.cn)实名提出,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以及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 (略) 安阳分公司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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