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全省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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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全省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全省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衡正 (略)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略) (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 (略) (略) 全省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二次)(衡正国际竞磋(服务)2023-024)”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衡正国际竞磋(服务)2023-024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全省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3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45元/人/月(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应根据双方实际月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据实计算,当月服务管理费=每人月服务管理费*当月实际使用劳务派遣人数。)

服务期

3年(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管理。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6.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7.投标方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系统网址: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

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系统网址: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系统网址: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办事指南栏。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电子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潜在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审核,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97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1.潜在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2.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操作;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36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衡正 (略)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12层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略) 西宁分行

收款人

衡正 (略) 西宁分公司

银行账号

*

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同时在中国邮政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其它网站发布或转载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和损失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关。

衡正 (略)

2023年11月14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全省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衡正 (略)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略) (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 (略) (略) 全省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二次)(衡正国际竞磋(服务)2023-024)”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衡正国际竞磋(服务)2023-024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全省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3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45元/人/月(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应根据双方实际月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据实计算,当月服务管理费=每人月服务管理费*当月实际使用劳务派遣人数。)

服务期

3年(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管理。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6.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7.投标方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系统网址: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

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系统网址: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系统网址: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办事指南栏。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电子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潜在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审核,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97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1.潜在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2.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操作;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36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衡正 (略)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12层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略) 西宁分行

收款人

衡正 (略) 西宁分公司

银行账号

*

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同时在中国邮政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其它网站发布或转载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和损失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关。

衡正 (略)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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