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YZDF-F1008
包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需求基本情况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择优选定4家副食品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首轮配送由4家中标供应商共同进行配送,配送周期内,招标人每月组织召开副食品配送满意度调查,首轮配送周期结束前,招标人综合3个月的副食配送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排名,由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顶替排名末位供应商配送其下一个配送周期,且排名末位供应商不纳入第二个配送周期满意度测评;待第二个配送周期结束后,第一轮配送周期末位供应商自动补入第三轮配送周期进行配送,依次循环,且每轮排名末位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允许进入下一个配送周期。主要包括:畜肉、禽肉、蛋、水产、蔬菜、水果、干菜、调料、饮料、牛奶和其他副食品类等,详见招标文件 | 框架协议时间为招标单位签订协议之日起至使用单位完成招标年度配送服务止。供应合同时间为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略)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相关内容,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取得时间为3年以上,在京津冀地区具备固定在用的营业场所及仓储库房。(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场所及仓储库房产权自有证明,或者至少满3个月的租赁协议且报名时至少3个月以前的租金交付记录凭证。)。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企业2022年10月至今任意一月社保记录)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相关内容,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取得时间为1年以上,在京津冀地区具备固定在用的营业场所及仓储库房。(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场所及仓储库房产权自有证明,或者至少满3个月的租赁协议且报名时至少1个月以前的租金交付记录凭证。);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中国政府采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宇、彭腾
办公电话:0311-*
移动电话:*/*
传 真:0311-*
地 址: (略) 高新区石家庄科技中心 2 号楼 23 层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先生
办公电话:0312-*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韩先生
办公电话: 031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YZDF-F1008
包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需求基本情况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择优选定4家副食品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首轮配送由4家中标供应商共同进行配送,配送周期内,招标人每月组织召开副食品配送满意度调查,首轮配送周期结束前,招标人综合3个月的副食配送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排名,由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顶替排名末位供应商配送其下一个配送周期,且排名末位供应商不纳入第二个配送周期满意度测评;待第二个配送周期结束后,第一轮配送周期末位供应商自动补入第三轮配送周期进行配送,依次循环,且每轮排名末位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允许进入下一个配送周期。主要包括:畜肉、禽肉、蛋、水产、蔬菜、水果、干菜、调料、饮料、牛奶和其他副食品类等,详见招标文件 | 框架协议时间为招标单位签订协议之日起至使用单位完成招标年度配送服务止。供应合同时间为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略)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相关内容,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取得时间为3年以上,在京津冀地区具备固定在用的营业场所及仓储库房。(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场所及仓储库房产权自有证明,或者至少满3个月的租赁协议且报名时至少3个月以前的租金交付记录凭证。)。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企业2022年10月至今任意一月社保记录)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相关内容,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取得时间为1年以上,在京津冀地区具备固定在用的营业场所及仓储库房。(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场所及仓储库房产权自有证明,或者至少满3个月的租赁协议且报名时至少1个月以前的租金交付记录凭证。);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中国政府采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宇、彭腾
办公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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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高新区石家庄科技中心 2 号楼 23 层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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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韩先生
办公电话: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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