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
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
比选文件 返 回 | ||||||||||||||||||||||||||||||||||||||||||||||||||||||||||||||||||||||||||||||||||||||||||||||||||||||||||||||||||||||||||||||||||||||||||||||||||||||||||||||||||||||||||||||||||||||||||||||||||||||||||||||||||||||||||||||||||||||||||||||||||||||||||||||||||||||||||||||||||||||||||||||||||||||||||||||||||||
比选文件名称: | 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1-16 17:31: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1-17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20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项目编号:07-10-04D-2023-D-A24531),比选人为 (略) 海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 1.1.1合同签订方式:按中选人的中选价格签订合同。 1.1.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中国电信考核标准和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比选人提供广告宣传品、各类活动的物料延展设计、制作(包安装),各项物料如喷绘、写真、条幅、亚克力板材、不干胶贴等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包安装)等各项服务,配合渠道的营销活动现场物料的设计、制作(包安装)、各类人员的配置等,详情见“附件:报价格式及清单”。 1.2.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00元,其中价款为*.00元,税款为*.00元。 1.2.3服务地点: (略) 。 1.2.4服务周期:中选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5比选包划分情况:分项目划分2个份额,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中选份额60%,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中选份额40%。 1.2.6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2.7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设置最高单价限价,比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或不按照“附件:报价格式及清单”要求编制报价表的,其比选资格将被否决。详细单价限价如下: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资格条件: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或承诺函。 2.1.3信誉要求: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参选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参选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查询页面截图。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2.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6)(7)项“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图、(15)项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图。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登记要求: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方便后续申请发票及退还保证金。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登记(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等: 6.1.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同本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第5条载明的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6.1.2样品要求:
注:样品应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 6.1.3样品处理:中选厂家样品不退还,作为海南电信日后采购对比依据;非中选厂家样品需在中选通知(结果)书发出后15日内自行提取,逾期电信方有权自行处理。 6.1.4 样品事宜联系人:同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第9条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6.1.5参选人未能按照本项目“附件:技术规范书 六、样品要求”提供的,将导致技术评分中“物料制作效果”评分项得0分。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海南分公司 地址: (略) 滨海东路52号 邮编:*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海南地址: (略) 金盘路6号电信综合楼4楼 项目联系人:陈怡电话:*(主要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靳纯华电话:*(主要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杨亚朋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453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盖章) 2023年11月16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 |
标包名称: | 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项目编号:07-10-04D-2023-D-A24531),比选人为 (略) 海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 1.1.1合同签订方式:按中选人的中选价格签订合同。 1.1.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中国电信考核标准和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比选人提供广告宣传品、各类活动的物料延展设计、制作(包安装),各项物料如喷绘、写真、条幅、亚克力板材、不干胶贴等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包安装)等各项服务,配合渠道的营销活动现场物料的设计、制作(包安装)、各类人员的配置等,详情见“附件:报价格式及清单”。 1.2.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00元,其中价款为*.00元,税款为*.00元。 1.2.3服务地点: (略) 。 1.2.4服务周期:中选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5比选包划分情况:分项目划分2个份额,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中选份额60%,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中选份额40%。 1.2.6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2.7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设置最高单价限价,比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或不按照“附件:报价格式及清单”要求编制报价表的,其比选资格将被否决。详细单价限价如下: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资格条件: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或承诺函。 2.1.3信誉要求: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参选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参选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查询页面截图。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2.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6)(7)项“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图、(15)项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图。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登记要求: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方便后续申请发票及退还保证金。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登记(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等: 6.1.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同本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第5条载明的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6.1.2样品要求:
注:样品应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 6.1.3样品处理:中选厂家样品不退还,作为海南电信日后采购对比依据;非中选厂家样品需在中选通知(结果)书发出后15日内自行提取,逾期电信方有权自行处理。 6.1.4 样品事宜联系人:同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第9条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6.1.5参选人未能按照本项目“附件:技术规范书 六、样品要求”提供的,将导致技术评分中“物料制作效果”评分项得0分。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海南分公司 地址: (略) 滨海东路52号 邮编:*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海南地址: (略) 金盘路6号电信综合楼4楼 项目联系人:陈怡电话:*(主要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靳纯华电话:*(主要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杨亚朋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453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盖章) 2023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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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1-17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20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项目编号:07-10-04D-2023-D-A24531),比选人为 (略) 海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 1.1.1合同签订方式:按中选人的中选价格签订合同。 1.1.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中国电信考核标准和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比选人提供广告宣传品、各类活动的物料延展设计、制作(包安装),各项物料如喷绘、写真、条幅、亚克力板材、不干胶贴等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包安装)等各项服务,配合渠道的营销活动现场物料的设计、制作(包安装)、各类人员的配置等,详情见“附件:报价格式及清单”。 1.2.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00元,其中价款为*.00元,税款为*.00元。 1.2.3服务地点: (略) 。 1.2.4服务周期:中选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5比选包划分情况:分项目划分2个份额,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中选份额60%,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中选份额40%。 1.2.6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2.7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设置最高单价限价,比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或不按照“附件:报价格式及清单”要求编制报价表的,其比选资格将被否决。详细单价限价如下: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资格条件: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或承诺函。 2.1.3信誉要求: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参选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参选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查询页面截图。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2.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6)(7)项“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图、(15)项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图。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登记要求: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方便后续申请发票及退还保证金。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登记(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等: 6.1.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同本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第5条载明的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6.1.2样品要求:
注:样品应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 6.1.3样品处理:中选厂家样品不退还,作为海南电信日后采购对比依据;非中选厂家样品需在中选通知(结果)书发出后15日内自行提取,逾期电信方有权自行处理。 6.1.4 样品事宜联系人:同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第9条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6.1.5参选人未能按照本项目“附件:技术规范书 六、样品要求”提供的,将导致技术评分中“物料制作效果”评分项得0分。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海南分公司 地址: (略) 滨海东路52号 邮编:*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海南地址: (略) 金盘路6号电信综合楼4楼 项目联系人:陈怡电话:*(主要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靳纯华电话:*(主要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杨亚朋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453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盖章) 2023年11月16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 |
标包名称: | 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项目编号:07-10-04D-2023-D-A24531),比选人为 (略) 海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2025年中国电信万宁分公司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比选项目。 1.1.1合同签订方式:按中选人的中选价格签订合同。 1.1.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中国电信考核标准和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比选人提供广告宣传品、各类活动的物料延展设计、制作(包安装),各项物料如喷绘、写真、条幅、亚克力板材、不干胶贴等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包安装)等各项服务,配合渠道的营销活动现场物料的设计、制作(包安装)、各类人员的配置等,详情见“附件:报价格式及清单”。 1.2.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00元,其中价款为*.00元,税款为*.00元。 1.2.3服务地点: (略) 。 1.2.4服务周期:中选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5比选包划分情况:分项目划分2个份额,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中选份额60%,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中选份额40%。 1.2.6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2.7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设置最高单价限价,比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或不按照“附件:报价格式及清单”要求编制报价表的,其比选资格将被否决。详细单价限价如下: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资格条件: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或承诺函。 2.1.3信誉要求: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参选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参选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查询页面截图。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2.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6)(7)项“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图、(15)项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图。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登记要求: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方便后续申请发票及退还保证金。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登记(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等: 6.1.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同本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第5条载明的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6.1.2样品要求:
注:样品应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 6.1.3样品处理:中选厂家样品不退还,作为海南电信日后采购对比依据;非中选厂家样品需在中选通知(结果)书发出后15日内自行提取,逾期电信方有权自行处理。 6.1.4 样品事宜联系人:同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第9条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6.1.5参选人未能按照本项目“附件:技术规范书 六、样品要求”提供的,将导致技术评分中“物料制作效果”评分项得0分。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海南分公司 地址: (略) 滨海东路52号 邮编:*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海南地址: (略) 金盘路6号电信综合楼4楼 项目联系人:陈怡电话:*(主要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靳纯华电话:*(主要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杨亚朋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453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盖章) 2023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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