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桂林地区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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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桂林地区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示

某部桂林地区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示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将组织桂林地区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现就相关需求指标进行网上公开征询,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某部桂林地区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CKCC-F1006

三、指标需求:

(一)经济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的承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为非外资独资、参股或控股企业。

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投标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4.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以上所列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人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企业经营范围应涵盖此项目所有品类,有稳定的货源,能够提供不少于500种的常用副食品,在日常需求保障上不低于95%。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约。

(2)服务地点: (略) 秀峰区2个食堂。

(3) (略) 象 (略) 场副食品价格作为参照价格,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双方每月月底对下个月副食品价格进行询价定价,询价当日平均价格为下月定价基准。

四、征询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对需求指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或提出对需求指标的完善意见,我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五、公示时间及建议、意见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建议、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q.com)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刘先生 *

附件:经济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

2023年11月16日

,桂林

某部桂林地区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示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将组织桂林地区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现就相关需求指标进行网上公开征询,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某部桂林地区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CKCC-F1006

三、指标需求:

(一)经济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的承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为非外资独资、参股或控股企业。

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投标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4.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以上所列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人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企业经营范围应涵盖此项目所有品类,有稳定的货源,能够提供不少于500种的常用副食品,在日常需求保障上不低于95%。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约。

(2)服务地点: (略) 秀峰区2个食堂。

(3) (略) 象 (略) 场副食品价格作为参照价格,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双方每月月底对下个月副食品价格进行询价定价,询价当日平均价格为下月定价基准。

四、征询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对需求指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或提出对需求指标的完善意见,我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五、公示时间及建议、意见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建议、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q.com)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刘先生 *

附件:经济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

2023年11月16日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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