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稻虾综合种养示范推广项目验收通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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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稻虾综合种养示范推广项目验收通过公示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协作单位申报的通知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省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43号)和《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 (略) 渔业绿色发展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18号)文件的要求,为充分发挥项目引导作用,加强项目实施基地管理,由符合条件的稻虾生产经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并由乡镇推荐上报。2022年12月14日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与财政局联合组织渔业、财务等相关人员,对已上报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考核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测量面积、听取实施主体汇报、审核资料。经质询、讨论后一致认为:以下5个实施主体符合稻虾奖补条件,现场考核验收结果为合格。现将这5家稻虾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提出,书面材料须说明异议的内容和理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和匿名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96-*电子邮箱:*@*26.com。

附件:2022年渔业绿色发展稻虾综合种养示范推广项目验收通过公示名单


附件:

2022年渔业绿色发展稻虾综合种养示范推广项目验收通过公示名单

经营主体名称

建设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验收面积(亩)

备注

永新县奥吉农业专业合作社

里田镇中居村

龙青山

*

73


永新县宏翔农业专业合作社

龙门镇樟陂村

段丹丹

*

117


永新县 (略)

龙田乡花汀村

周 亮

*

116


杨美风

龙源口镇泮东村

杨美风

*

142


龙小伟

高市乡塘内村

龙小伟

*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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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协作单位申报的通知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省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43号)和《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 (略) 渔业绿色发展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18号)文件的要求,为充分发挥项目引导作用,加强项目实施基地管理,由符合条件的稻虾生产经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并由乡镇推荐上报。2022年12月14日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与财政局联合组织渔业、财务等相关人员,对已上报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考核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测量面积、听取实施主体汇报、审核资料。经质询、讨论后一致认为:以下5个实施主体符合稻虾奖补条件,现场考核验收结果为合格。现将这5家稻虾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提出,书面材料须说明异议的内容和理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和匿名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96-*电子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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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名称

建设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验收面积(亩)

备注

永新县奥吉农业专业合作社

里田镇中居村

龙青山

*

73


永新县宏翔农业专业合作社

龙门镇樟陂村

段丹丹

*

117


永新县 (略)

龙田乡花汀村

周 亮

*

116


杨美风

龙源口镇泮东村

杨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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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龙小伟

高市乡塘内村

龙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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