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某场所软装和信息化改造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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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某场所软装和信息化改造采购需求公示

某部某场所软装和信息化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我部拟组织某部某场所软装和信息化项目,现将该项目的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注: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还未开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认为存在指向性排他性或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正式版完整需求在正式报名合格后领取)

一、项目名称:某部某场所软装和信息化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预算:*.1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特殊资质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方不得分包、转包。

(四)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五)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建议反馈方式: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截止11月24日17时前)将技术参数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0735-*)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按照相关要求递交: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技术参数建议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参谋

联系电话:0735-*

,0735-

某部某场所软装和信息化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我部拟组织某部某场所软装和信息化项目,现将该项目的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注: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还未开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认为存在指向性排他性或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正式版完整需求在正式报名合格后领取)

一、项目名称:某部某场所软装和信息化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预算:*.1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特殊资质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方不得分包、转包。

(四)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五)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建议反馈方式: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截止11月24日17时前)将技术参数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0735-*)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按照相关要求递交: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技术参数建议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参谋

联系电话:0735-*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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