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二批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第09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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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第二批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第09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3年度第二批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第09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略) 受某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2023年度第二批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TC238S05P-09

三、 包 名 称:钢材加工设备(第二次)

四、 包 号:第09包

五、 项目概况:

(一) 招标内容

包号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备注

第09包

1

钢材加工设备

一批

1,090,000.00

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要求

(二)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三)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新疆巴州)。

(四)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货。

(五) 质量保证期:1年。

备注: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或供货范围不完整将被拒绝。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八) 投标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网上转账或电汇形式(接受个人网上转账,应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编号)。

八、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 发售时间:**日起到**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二) 发售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

(三) 发售方式:网上发售(网上购买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特别告知》)。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照各包要求将以下材料按照序号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文档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作为附件上传网上标书发售平台: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购买的,请出具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购买的,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九、 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0日07时30分起至**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延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 注意事项:

1. 文件递交应安排专人送达现场,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按时抵达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十、 其他要求

(一)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及选择性投标。

(二)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三)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 招标项目需要发布的有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http://**)上发布。

十二、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人 :某单位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996-*、0996-*

十三、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承办单位: (略) 西南分公司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10层1039

邮 编:*

联 系 人:隆清泉、商雪平、郭玲、周晗、孙妍琰

电 话:028-*、*、*

手 机:*、*、*

传 真:028-*

电子信箱:*@*ttp://**

开户名称: (略) 西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略) 成都府城大道支行

帐 号:*

,四川, (略) ,陕西, (略) ,新疆, (略) ,海淀区,成都,西安,028-8,0996-

2023年度第二批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第09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略) 受某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2023年度第二批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TC238S05P-09

三、 包 名 称:钢材加工设备(第二次)

四、 包 号:第09包

五、 项目概况:

(一) 招标内容

包号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备注

第09包

1

钢材加工设备

一批

1,090,000.00

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要求

(二)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三)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新疆巴州)。

(四)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货。

(五) 质量保证期:1年。

备注: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或供货范围不完整将被拒绝。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八) 投标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网上转账或电汇形式(接受个人网上转账,应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编号)。

八、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 发售时间:**日起到**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二) 发售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

(三) 发售方式:网上发售(网上购买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特别告知》)。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照各包要求将以下材料按照序号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文档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作为附件上传网上标书发售平台: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购买的,请出具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购买的,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九、 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0日07时30分起至**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延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 注意事项:

1. 文件递交应安排专人送达现场,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按时抵达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十、 其他要求

(一)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及选择性投标。

(二)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三)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 招标项目需要发布的有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http://**)上发布。

十二、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人 :某单位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996-*、0996-*

十三、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承办单位: (略) 西南分公司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10层1039

邮 编:*

联 系 人:隆清泉、商雪平、郭玲、周晗、孙妍琰

电 话:028-*、*、*

手 机:*、*、*

传 真:028-*

电子信箱:*@*ttp://**

开户名称: (略) 西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略) 成都府城大道支行

帐 号:*

,四川, (略) ,陕西, (略) ,新疆, (略) ,海淀区,成都,西安,028-8,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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