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四柴油车更新采购吸粪车、洒水车、机扫车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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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四柴油车更新采购吸粪车、洒水车、机扫车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四柴油车更新采购吸粪车、洒水车、机扫车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四柴油车更新采购吸粪车、洒水车、机扫车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JW2023-GS-054

项目名称:国四柴油车更新采购吸粪车、洒水车、机扫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中小企业政策 不预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采购 (略) (略) 管理运行保障中心相关车辆采购,包含吸粪车3辆,合同内容包含所需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含辅材辅料)、调试、验收配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的一切内容。详细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中小企业政策 不预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采购 (略) (略) 管理运行保障中心相关车辆采购,包含洒水车2辆,扫路车1辆,合同内容包含所需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含辅材辅料)、调试、验收配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的一切内容。详细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三

中小企业政策 不预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采购 (略) (略) 管理运行保障中心相关车辆采购,包含三合一洗扫车1辆,合同内容包含所需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含辅材辅料)、调试、验收配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的一切内容。详细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2B1ZDuxsS0w%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36.d*d11ee86b4f9369a82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运行保障中心

地 址: (略) 拱墅区东新街道新西路与白石巷交叉口白石巷1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阮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姚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 (略)

地 址: (略) 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韦百亮、陈瑞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单晓超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拱墅区财政局/ (略)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四柴油车更新采购吸粪车、洒水车、机扫车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四柴油车更新采购吸粪车、洒水车、机扫车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JW2023-GS-054

项目名称:国四柴油车更新采购吸粪车、洒水车、机扫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中小企业政策 不预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采购 (略) (略) 管理运行保障中心相关车辆采购,包含吸粪车3辆,合同内容包含所需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含辅材辅料)、调试、验收配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的一切内容。详细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中小企业政策 不预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采购 (略) (略) 管理运行保障中心相关车辆采购,包含洒水车2辆,扫路车1辆,合同内容包含所需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含辅材辅料)、调试、验收配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的一切内容。详细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三

中小企业政策 不预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采购 (略) (略) 管理运行保障中心相关车辆采购,包含三合一洗扫车1辆,合同内容包含所需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含辅材辅料)、调试、验收配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的一切内容。详细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2B1ZDuxsS0w%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36.d*d11ee86b4f9369a82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运行保障中心

地 址: (略) 拱墅区东新街道新西路与白石巷交叉口白石巷1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阮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姚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 (略)

地 址: (略) 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韦百亮、陈瑞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单晓超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拱墅区财政局/ (略)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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