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2023年-2024年电动自行车牌照基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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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2023年-2024年电动自行车牌照基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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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略) 交通设施服务中心2023年-2024年电动自行车牌照基材采购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交通设施服务中心2023年-2024年电动自行车牌照基材采购项目,项目 (略) 交通设施服务中心,资金来源来自自有资金,招 (略) 交通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略) 。

项目概况:金属材料、反光膜、UV打印耗材等采购,其他内容详见招标。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从*方提出需求之日起5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或代理商,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中的各项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3企业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如为免税单位须出具相关免税证明);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时要求。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本项目任何标段进行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

3.12一个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日09时15分至**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根据平台提示,办理下载电子招标程序。

4.2招标售价:每套800元。

招标下载前按要求上传购买招标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上传完成后请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缴纳招标费用,为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5. 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同步招标投标,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及相关工具进行招标/投标的制作、加解密、在线投标、在线开标等全部招投标流程和活动。

5.2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通设施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3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航 (略)

地 址: (略) 丛台区滏河大街2号滨河世纪大厦1312室

联 系 人:刘明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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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参与投标,请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请及早办理河北CA,并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河北CA驱动,以免影响参与和投标。(注:建议使用IE11版本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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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交通设施服务中心2023年-2024年电动自行车牌照基材采购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交通设施服务中心2023年-2024年电动自行车牌照基材采购项目,项目 (略) 交通设施服务中心,资金来源来自自有资金,招 (略) 交通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略) 。

项目概况:金属材料、反光膜、UV打印耗材等采购,其他内容详见招标。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从*方提出需求之日起5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或代理商,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中的各项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3企业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如为免税单位须出具相关免税证明);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时要求。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本项目任何标段进行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

3.12一个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日09时15分至**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根据平台提示,办理下载电子招标程序。

4.2招标售价:每套800元。

招标下载前按要求上传购买招标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上传完成后请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缴纳招标费用,为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5. 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同步招标投标,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及相关工具进行招标/投标的制作、加解密、在线投标、在线开标等全部招投标流程和活动。

5.2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通设施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3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航 (略)

地 址: (略) 丛台区滏河大街2号滨河世纪大厦1312室

联 系 人:刘明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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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投标,请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请及早办理河北CA,并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河北CA驱动,以免影响参与和投标。(注:建议使用IE11版本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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