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组建承包类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合作单位信息库招募公告
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组建承包类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合作单位信息库招募公告
为打造 (略) (略) (以下简称“湘江运营”)核心竞争力,确保各项目垃圾及时清运和服务质量, (略) 城市服务业务板块、高端物业服务板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流程,根据《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建承包类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合作单位信息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垃圾清运服务合作单位信息库组建项目。
二、项目概况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为湖南湘江 (略) 全资子公司,2017年2月完成战略重组,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秉承“双核心主业、一培育主业”的发展格局, (略) 服务、特许经营资源、 (略) 运营等业务领域。城市环境服务板块包括景区公园、市政道路维护等项目。高端物业服务板块主要有写字楼、住宅、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项目,在管城区面积与物业面积超1000万平方米。
三、组建原则及评审办法
按照公开、择优、自愿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合格申请人,组建承包类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合作单位信息库。
四、单位数量
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和竞争程度,入库数量至多不超过6家。
五、使用周期
承包类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合作单位信息库使用周期为二十四个月,周期结束后自动解散,视需求情况确定是否重新组建。
六、入库要求
(一)承包类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合作单位信息库组建后不签订框架协议,单个项目单独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二)清运车辆必需采用全封闭货箱货车,以达到环卫标准。
(三)清运车辆应手续、保险齐全;核定荷载不得低于6立方/车。
(四)具体清运时间提前2小时通知,需在当天内响应并安排人员和车场进行现场清运,做到时报时清。
(五)未经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将该项目分包或转包,如中标单位非法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则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六)征集人根据《 (略) (略) 承包类项目合作单位信息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动态管理。入库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征集人管理,对违反制度约定的服务单位予以淘汰。
七、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二)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的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的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三)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的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申请人如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3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年的垃圾清运服务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方签订的日期为准。
八、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三)本公告第七条第(四)款规定的业绩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垃圾清运服务方案。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按照高端住宅、案场、大型商场、写字楼、市政道路、公园景区等业态,制定相应垃圾清运服务方案。
(五)其他说明
1、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提供所有证明文件均需胶装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密封提交;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另单独准备一份以供查验。
九、公告期限
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十、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申请人根据本公告第八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响应文件至 (略) (略) 招标法务部。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文件。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31-*
地址: (略) 岳麓区湘江集团大厦第27楼27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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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承包类项目合作单位信息库管理暂行办法.doc
责编:戴唯
来源:湘江集团
为打造 (略) (略) (以下简称“湘江运营”)核心竞争力,确保各项目垃圾及时清运和服务质量, (略) 城市服务业务板块、高端物业服务板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流程,根据《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建承包类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合作单位信息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垃圾清运服务合作单位信息库组建项目。
二、项目概况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为湖南湘江 (略) 全资子公司,2017年2月完成战略重组,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秉承“双核心主业、一培育主业”的发展格局, (略) 服务、特许经营资源、 (略) 运营等业务领域。城市环境服务板块包括景区公园、市政道路维护等项目。高端物业服务板块主要有写字楼、住宅、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项目,在管城区面积与物业面积超1000万平方米。
三、组建原则及评审办法
按照公开、择优、自愿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合格申请人,组建承包类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合作单位信息库。
四、单位数量
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和竞争程度,入库数量至多不超过6家。
五、使用周期
承包类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合作单位信息库使用周期为二十四个月,周期结束后自动解散,视需求情况确定是否重新组建。
六、入库要求
(一)承包类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合作单位信息库组建后不签订框架协议,单个项目单独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二)清运车辆必需采用全封闭货箱货车,以达到环卫标准。
(三)清运车辆应手续、保险齐全;核定荷载不得低于6立方/车。
(四)具体清运时间提前2小时通知,需在当天内响应并安排人员和车场进行现场清运,做到时报时清。
(五)未经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将该项目分包或转包,如中标单位非法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则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六)征集人根据《 (略) (略) 承包类项目合作单位信息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动态管理。入库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征集人管理,对违反制度约定的服务单位予以淘汰。
七、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二)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的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的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三)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的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申请人如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3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年的垃圾清运服务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方签订的日期为准。
八、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三)本公告第七条第(四)款规定的业绩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垃圾清运服务方案。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按照高端住宅、案场、大型商场、写字楼、市政道路、公园景区等业态,制定相应垃圾清运服务方案。
(五)其他说明
1、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提供所有证明文件均需胶装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密封提交;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另单独准备一份以供查验。
九、公告期限
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十、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申请人根据本公告第八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响应文件至 (略) (略) 招标法务部。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文件。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31-*
地址: (略) 岳麓区湘江集团大厦第27楼27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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