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排爆服套装采购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淮安市公安局排爆服套装采购采购公告

(略) 公安局排爆服套装采购招标公告

(略) 公安局的委托,中企华 (略) 就 (略) 公安局排爆服套装采购项目进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JSZC-*-ZQHJ-G2023-0040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排爆服套装采购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四)最高限价: 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五)采购需求: (略) 公安局排爆服套装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并调试完毕,交付招标人使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安全防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网址: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不含节假日)到中企华 (略)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门面房五楼502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委托书)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在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门面房五楼5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接受采购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淮安区玉兰路6号

联系方式: 刘宇恒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企华 (略)

地址: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

联系方式: 刘工 电话:*

(略) 公安局

2023年11月28日

(略) 公安局排爆服套装采购招标公告

(略) 公安局的委托,中企华 (略) 就 (略) 公安局排爆服套装采购项目进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JSZC-*-ZQHJ-G2023-0040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排爆服套装采购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四)最高限价: 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五)采购需求: (略) 公安局排爆服套装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并调试完毕,交付招标人使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安全防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网址: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不含节假日)到中企华 (略)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门面房五楼502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委托书)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在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门面房五楼5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接受采购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淮安区玉兰路6号

联系方式: 刘宇恒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企华 (略)

地址: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

联系方式: 刘工 电话:*

(略) 公安局

2023年11月2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