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自然人口库维护重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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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自然人口库维护重发招标公告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自然人口库维护项目(重发)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曙区自然人口库维护项目(重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BHSWCS514-1

项目名称:海曙区自然人口库维护项目(重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曙区自然人口库维护项目(重发)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海曙政务资源中心两大基础数据库运维服务,即人口库、地理库及数据人工采集、核对工作,负责维护的数据是政务资源中心服务其他职能部门的核心数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无须供应商到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3.关于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knowledges/m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对供应商的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海曙分局

地 址: (略) 海曙区尚书街8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郝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虞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叶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自然人口库维护项目(重发)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曙区自然人口库维护项目(重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BHSWCS514-1

项目名称:海曙区自然人口库维护项目(重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曙区自然人口库维护项目(重发)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海曙政务资源中心两大基础数据库运维服务,即人口库、地理库及数据人工采集、核对工作,负责维护的数据是政务资源中心服务其他职能部门的核心数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无须供应商到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3.关于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knowledges/m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对供应商的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海曙分局

地 址: (略) 海曙区尚书街8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郝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虞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叶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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