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安吉五子联兴实业有限公司纯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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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安吉五子联兴实业有限公司纯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华诚 (略) 安吉 (略) 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吉 (略) 纯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CZXGK-*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备注

1

安吉 (略) 纯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三轮八桶和四轮八桶纯电动垃圾清运车,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1批

50万元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50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或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2、地点:华诚 (略) 安吉分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625号余墩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五层西面,*@*63.com)。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收款账户为:华诚 (略) 安吉分公司,开户银行:安吉农村 (略) 灵峰支行,帐号:*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公告附件);

4、投标报名表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25日下午13: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天荒坪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二楼开标室(天荒坪镇执法所正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午13:30时整

开标地点:天荒坪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二楼开标室(天荒坪镇执法所正对面)。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ttp://**/

十一、质疑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元。公对公以网银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

帐户名称:华诚 (略) 安吉分公司

开户行:安吉农村 (略) 昌硕支行

账号:*

2、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开标现场凭汇款凭证(回单)领取保证金收据。

十三、投标人须知

1、本项目资格后审。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 (略)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华诚 (略)

联系人:徐铭 联系电话:0572-*/*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天荒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572-*

安吉 (略)

华诚 (略)

2023年12月04日

附件: 报名表及相关附件.doc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反馈内容:

参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华诚 (略) 安吉 (略) 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吉 (略) 纯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CZXGK-*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备注

1

安吉 (略) 纯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三轮八桶和四轮八桶纯电动垃圾清运车,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1批

50万元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50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或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2、地点:华诚 (略) 安吉分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625号余墩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五层西面,*@*63.com)。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收款账户为:华诚 (略) 安吉分公司,开户银行:安吉农村 (略) 灵峰支行,帐号:*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公告附件);

4、投标报名表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25日下午13: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天荒坪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二楼开标室(天荒坪镇执法所正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午13:30时整

开标地点:天荒坪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二楼开标室(天荒坪镇执法所正对面)。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ttp://**/

十一、质疑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元。公对公以网银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

帐户名称:华诚 (略) 安吉分公司

开户行:安吉农村 (略) 昌硕支行

账号:*

2、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开标现场凭汇款凭证(回单)领取保证金收据。

十三、投标人须知

1、本项目资格后审。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 (略)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华诚 (略)

联系人:徐铭 联系电话:0572-*/*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天荒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572-*

安吉 (略)

华诚 (略)

2023年12月04日

附件: 报名表及相关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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