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总医院消防维保及消防设备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闽清县总医院消防维保及消防设备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消防维保及消防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鼓楼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17:1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鹏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鹏辉* |
项目概况
消防维保及消防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2
项目名称:消防维保及消防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432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432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84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年限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消防维保服务 | 2 | 84320 | 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626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626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66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年限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消防设备采购服务 | 2 | 66260 | 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方式: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 12月11日],[每天8:30到12:00,14:00到17:00] (北京时间,下同)到代理机构报名。谈判文件购买地址: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通过转账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 (略) 所要购买文件的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 (略) 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26.com)代理机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资格条件 | 按《 (略) 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启用“ (略) 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闽消函[2019]201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应具有“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在线从业资格登记企业并提供截图。 |
特定资格条件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特定资格条件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采购包2:不接受
购买文件账号、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杨桥支行 |
银行账号:*05105 邮箱:*@*26.com |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以第五章为准。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以第五章为准。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以第五章为准。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以第五章为准。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以第五章为准。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以第五章为准。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以第五章为准。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第五章为准。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以第五章为准。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联系方式:刘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联系方式:陈鹏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消防维保及消防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鼓楼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17:1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鹏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鹏辉* |
项目概况
消防维保及消防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2
项目名称:消防维保及消防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432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432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84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年限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消防维保服务 | 2 | 84320 | 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626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626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66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年限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消防设备采购服务 | 2 | 66260 | 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方式: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 12月11日],[每天8:30到12:00,14:00到17:00] (北京时间,下同)到代理机构报名。谈判文件购买地址: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通过转账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 (略) 所要购买文件的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 (略) 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26.com)代理机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资格条件 | 按《 (略) 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启用“ (略) 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闽消函[2019]201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应具有“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在线从业资格登记企业并提供截图。 |
特定资格条件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特定资格条件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采购包2:不接受
购买文件账号、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杨桥支行 |
银行账号:*05105 邮箱:*@*26.com |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以第五章为准。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以第五章为准。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以第五章为准。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以第五章为准。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以第五章为准。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以第五章为准。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以第五章为准。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第五章为准。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以第五章为准。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联系方式:刘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联系方式:陈鹏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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