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202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202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202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西夏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19: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20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西夏区政通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鲍继辉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雪 * | ||
附件: | |||
附件1 | 保险服务 (场外磋商-定稿).pdf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202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DX*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202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1.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202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NXDX*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00
5.最高限价(如有):*.00元
6.采购需求: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202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详细的需求及参数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承诺函)。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1.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1.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
4.2 分支机构参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代理机构会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名情况反馈,自行在网站公告页面下载获取文件(pdf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只获取招标文件而未报名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联系人及电话:田雪、*。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递交报名资料方式:
电子邮件递交: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料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有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等信息,未注明以上内容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将不予填写报名表。当资料确认无误后会正常填写报名表,无论报名是否成功,都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电子邮件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未及时关注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等问题,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确认请自行联系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会在递交当天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如未收到反馈内容,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递交资料的电子邮箱:*@*q.com。
2、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件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为逐页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24时00分。
3、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联系人:鲍继辉
地址: (略) 西夏区政通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 (略)
项目联系人:田雪
地址: (略) 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承诺函)。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2 分支机构参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6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地址: (略) 西夏区政通路3号
联系方式:鲍继辉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方式:田雪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202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西夏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19: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20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西夏区政通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鲍继辉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雪 * | ||
附件: | |||
附件1 | 保险服务 (场外磋商-定稿).pdf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202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DX*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202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1.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202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NXDX*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00
5.最高限价(如有):*.00元
6.采购需求: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202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详细的需求及参数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承诺函)。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1.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1.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
4.2 分支机构参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代理机构会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名情况反馈,自行在网站公告页面下载获取文件(pdf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只获取招标文件而未报名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联系人及电话:田雪、*。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递交报名资料方式:
电子邮件递交: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料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有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等信息,未注明以上内容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将不予填写报名表。当资料确认无误后会正常填写报名表,无论报名是否成功,都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电子邮件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未及时关注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等问题,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确认请自行联系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会在递交当天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如未收到反馈内容,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递交资料的电子邮箱:*@*q.com。
2、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件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为逐页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24时00分。
3、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联系人:鲍继辉
地址: (略) 西夏区政通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 (略)
项目联系人:田雪
地址: (略) 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承诺函)。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2 分支机构参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6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4层41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地址: (略) 西夏区政通路3号
联系方式:鲍继辉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方式:田雪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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