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发送律师函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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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发送律师函采购公告

[询比价采购]河南龙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发送律师函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LYGJ*F001

标段编号:
采购人: 保证金:
代理机构: 工本费: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信息提供日期:2023-12-07

河南 (略) 代理发送律师函服务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 (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

龙宇国贸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发律师函年度服务。

3.供应商资格及其他要求

3.1、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请先登*平台注册,待通过审核后再报名参加。

3.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物资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措施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认可的除外),例如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则属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驳回其在同类型项目的参标请求。

3.4、其他声明: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询比价采购报名时须将律师事务所资质证件加盖单位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原件扫描件。③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标段的截止时间应为报价截止时间的前一天(24小时),投标人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后所提交的报名申请,如有审批遗漏,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价时间截止后不进行再次报价,以供应商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价),拟签订年度服务协议④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总价。⑤供应商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以实际发送的律师函份数(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单为准)开具正规代理费发票一票制结算)。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⑥交货期:接到委托人委托3个工作日内出具律师函。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货物询价。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价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③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等。 ④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⑤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⑥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 (略) 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 ⑦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受到河 (略) 通报批评或投诉。 ⑧在询比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3.6、其他要求及说明:①采购文件的获取: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的,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中原云商平台进行报名。②采购部门根据本标段公告要求对投标人报名资料进行预审,但其审验不作为对投标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再次进行审核,不符合本标段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③厂家必须按照我方服务要求报价。④评审办法:本次采购采用评委有记名投票法,评委根据本标段公告、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报价及投标资料进行投票。⑤标书费、中标会务费及投标保证金:0元。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

4.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报名报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5.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宇国贸党群工作部,监督电话:0370-*。

6.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370-*

技术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370-*

7.附件:

代理发送律师函服务项目技术方案.doc


韩松 签于 2023/12/06 18:34:35
,河南

[询比价采购]河南龙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发送律师函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LYGJ*F001

标段编号:
采购人: 保证金:
代理机构: 工本费: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信息提供日期:2023-12-07

河南 (略) 代理发送律师函服务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 (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

龙宇国贸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发律师函年度服务。

3.供应商资格及其他要求

3.1、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请先登*平台注册,待通过审核后再报名参加。

3.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物资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措施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认可的除外),例如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则属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驳回其在同类型项目的参标请求。

3.4、其他声明: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询比价采购报名时须将律师事务所资质证件加盖单位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原件扫描件。③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标段的截止时间应为报价截止时间的前一天(24小时),投标人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后所提交的报名申请,如有审批遗漏,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价时间截止后不进行再次报价,以供应商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价),拟签订年度服务协议④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总价。⑤供应商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以实际发送的律师函份数(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单为准)开具正规代理费发票一票制结算)。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⑥交货期:接到委托人委托3个工作日内出具律师函。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货物询价。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价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③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等。 ④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⑤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⑥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 (略) 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 ⑦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受到河 (略) 通报批评或投诉。 ⑧在询比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3.6、其他要求及说明:①采购文件的获取: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的,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中原云商平台进行报名。②采购部门根据本标段公告要求对投标人报名资料进行预审,但其审验不作为对投标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再次进行审核,不符合本标段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③厂家必须按照我方服务要求报价。④评审办法:本次采购采用评委有记名投票法,评委根据本标段公告、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报价及投标资料进行投票。⑤标书费、中标会务费及投标保证金:0元。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

4.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报名报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5.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宇国贸党群工作部,监督电话:0370-*。

6.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370-*

技术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370-*

7.附件:

代理发送律师函服务项目技术方案.doc


韩松 签于 2023/12/06 18:34:35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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