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食堂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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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食堂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食堂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 (略) ( (略) 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GG2023-C3-055-GGQT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食堂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佰**万元整(¥*.00)

最高限价:人民币*佰**万元整(¥*.00)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合同履行期限

1

国家税 (略) 税务局食堂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

1项

2024年食堂副食品统一配送服务,包括对我局荷城办公区食堂、金港办公区食堂副食品的统一配送。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标。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采购品目:C*餐饮服务。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云 (略) ( (略) 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

3.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

方式一:网上获取。供应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开票信息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联系电话:区剑波 0775-*。 供应商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的电子邮箱。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每本另加邮费 50 元。

方式二: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无需携带报名资料)。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注:使用方式一和方式二的供应商须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邮费(如需邮寄)使用对公账户汇到云 (略) 指定账户,汇款、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信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价款及邮费交纳的指定账户:单位名称:云 (略) 贵港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012,行 号:*】。

注: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云 (略) ( (略) 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 (略) ( (略) 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云 (略) 贵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开户账号:*4329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截标后为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云 (略) ( (略) 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参加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5.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贵港频道(http://**)、云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 址: (略) 荷城路1130号

项目联系人:苏艳

联系方式: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 (略)

地  址: (略) 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

联系方式: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剑波、廖喜平

电  话:0775-*、*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食堂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 (略) ( (略) 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GG2023-C3-055-GGQT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食堂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佰**万元整(¥*.00)

最高限价:人民币*佰**万元整(¥*.00)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合同履行期限

1

国家税 (略) 税务局食堂副食品统一配送采购

1项

2024年食堂副食品统一配送服务,包括对我局荷城办公区食堂、金港办公区食堂副食品的统一配送。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标。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采购品目:C*餐饮服务。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云 (略) ( (略) 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

3.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

方式一:网上获取。供应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开票信息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联系电话:区剑波 0775-*。 供应商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的电子邮箱。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每本另加邮费 50 元。

方式二: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无需携带报名资料)。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注:使用方式一和方式二的供应商须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邮费(如需邮寄)使用对公账户汇到云 (略) 指定账户,汇款、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信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价款及邮费交纳的指定账户:单位名称:云 (略) 贵港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012,行 号:*】。

注: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云 (略) ( (略) 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 (略) ( (略) 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云 (略) 贵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开户账号:*4329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截标后为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云 (略) ( (略) 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参加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5.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贵港频道(http://**)、云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 址: (略) 荷城路1130号

项目联系人:苏艳

联系方式: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 (略)

地  址: (略) 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

联系方式: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剑波、廖喜平

电  话: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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