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吨/年碳气凝胶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信息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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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吨/年碳气凝胶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中钢集 (略) (略) 300吨/年碳气凝胶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相关信息。

本项 (略) (略) 经开区金山湖路169号,中钢集 (略) (略) 新材料产业园内,2020年8月5日,马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贸发展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2023年2月中钢集 (略) (略) 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编制《300吨/年碳气凝胶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3月8日取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马环审〔2023〕12号)。2023年7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目前本项目相关的工程内容及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满足验收条件。

2023年11月2日,中钢集 (略) (略) 组织召开了《中钢集 (略) (略) 300吨/年碳气凝胶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中钢集 (略) (略) (建设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技术评审组和验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评审,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等单位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较好的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做到了“三同时”,各类污染物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环境管理较为规范,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因项目涉及保密,对部分内容进行处理。

公示期限:自公示期起二十个工作日。

联系人:祝工 0555-*

附件:1、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组意见及签字表;

3、专家组意见及签字表;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钢集 (略) (略)

2023年12月7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验收组意见及签字表.pdf

专家组意见及签字表.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中钢集 (略) (略) 300吨/年碳气凝胶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相关信息。

本项 (略) (略) 经开区金山湖路169号,中钢集 (略) (略) 新材料产业园内,2020年8月5日,马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贸发展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2023年2月中钢集 (略) (略) 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编制《300吨/年碳气凝胶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3月8日取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马环审〔2023〕12号)。2023年7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目前本项目相关的工程内容及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满足验收条件。

2023年11月2日,中钢集 (略) (略) 组织召开了《中钢集 (略) (略) 300吨/年碳气凝胶新材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中钢集 (略) (略) (建设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技术评审组和验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评审,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等单位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较好的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做到了“三同时”,各类污染物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环境管理较为规范,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因项目涉及保密,对部分内容进行处理。

公示期限:自公示期起二十个工作日。

联系人:祝工 0555-*

附件:1、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组意见及签字表;

3、专家组意见及签字表;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钢集 (略) (略)

2023年12月7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验收组意见及签字表.pdf

专家组意见及签字表.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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